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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料对比
器械名称 浙江伏尔特 一次性使用呼吸回路家用分子筛制氧机
器械分类 国产器械国产器械
规格型号 HXH-A、HXH-B、HXH-C、HXH-DJY-31Y
产家 浙江伏尔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河北路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主要用于麻醉机和呼吸机上,将麻醉机和呼吸机输出的气体输送到气管插管或麻醉面罩,也可将气管插管呼出的气体输送到麻醉机或呼吸机进行再循环或排出。以空气为原料,利用分子筛变压吸附工艺生产氧浓度范围为90%~96%(V/V)的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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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对比
产品说明 产品标准:YZB/浙嘉0067《一次性使用呼吸回路》性能及组成:1和表A.1的量规进行型式检验时,非金属材料圆锥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非金属材料圆锥接头应符合图1和表1的尺寸要求。尺寸A、B和F允许与示值有所不同。 b) 当接头用图A.1和表A.1所示相应的塞规或环规检验时,应对15mm接头施加(35±3.5)N的轴向力,对22mm和30mm接头施加(50±5)N的轴向力,保持该力的同时,旋转接头20°其头端应处于量规的最小与最大直径之间的台阶上。试验过程中,接头与量规应保持在(20±3)℃。 注:由塑料材料(如聚酰胺、聚丙烯酰胺、聚碳酸酯、聚砜等)制造而成的接头,其物理特性可能有较大差异,所以认为 对其尺寸进行规定不具可操作性,基于此才用量规进行检测;不具可操作性考虑还出于,诸如材料的冷塑加工、热不稳定性、物理特性的改变、与溶剂接触等。 3.5回路管各组件间的连接牢固、可靠,应能承受50N的纵向拉力。 3.6回路管应能承受20Kpa的压力,不应有泄漏现象。 3.7回路管外观应平整光洁、软硬适中,不应有飞边、污渍、杂质、扭结、吸瘪等现象。 3.8无菌: 3.8.1出厂检验:经一确认的灭菌工艺灭菌后,生物指示剂应无菌(参照GB18279-2000《医疗器械 环氧乙烷灭菌确认和常规控制》)。 3.8.2型式试验、周期检验:产品应无菌。 3.9回路管若采用环氧乙烷灭菌,放置7d后,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mg/kg.. 3.10回路管气流阻力应符合YY0461-2003中4.5.2条的要求。 4.5.2 按附录A以制造厂标称的额定流量[见7.2d)和7.3 d)]对备用的呼吸管路试验时,压力增量不应超过0.2KPa。 3.11回路管平滑端的轴向尺寸应符合YY0461-2003中4.6.1.1的要求。 4.6.1.1呼吸管路[见图1a)]不包括4.6.1.2中规定的那些管路,对于预期与22 mm 外圆锥接头锁连的呼吸 管路,其平滑端的轴向长度(l1),应不小于21 mm;对于预期与15 mm 外圆锥接头锁连的呼吸管路,其平滑端的轴向长度(l1),应不小于14 mm; 3.12回路管弯曲气流阻力增加应符合YY0461-2003中4.8的要求
用途 主要用于麻醉机和呼吸机上,将麻醉机和呼吸机输出的气体输送到气管插管或麻醉面罩,也可将气管插管呼出的气体输送到麻醉机或呼吸机进行再循环或排出。 以空气为原料,利用分子筛变压吸附工艺生产氧浓度范围为90%~96%(V/V)的氧气。
结构及其组成 1和表A.1的量规进行型式检验时,非金属材料圆锥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非金属材料圆锥接头应符合图1和表1的尺寸要求。尺寸A、B和F允许与示值有所不同。 b) 当接头用图A.1和表A.1所示相应的塞规或环规检验时,应对15mm接头施加(35±3.5)N的轴向力,对22mm和30mm接头施加(50±5)N的轴向力,保持该力的同时,旋转接头20°其头端应处于量规的最小与最大直径之间的台阶上。试验过程中,接头与量规应保持在(20±3)℃。 注:由塑料材料(如聚酰胺、聚丙烯酰胺、聚碳酸酯、聚砜等)制造而成的接头,其物理特性可能有较大差异,所以认为 对其尺寸进行规定不具可操作性,基于此才用量规进行检测;不具可操作性考虑还出于,诸如材料的冷塑加工、热不稳定性、物理特性的改变、与溶剂接触等。 3.5回路管各组件间的连接牢固、可靠,应能承受50N的纵向拉力。 3.6回路管应能承受20Kpa的压力,不应有泄漏现象。 3.7回路管外观应平整光洁、软硬适中,不应有飞边、污渍、杂质、扭结、吸瘪等现象。 3.8无菌: 3.8.1出厂检验:经一确认的灭菌工艺灭菌后,生物指示剂应无菌(参照GB18279-2000《医疗器械 环氧乙烷灭菌确认和常规控制》)。 3.8.2型式试验、周期检验:产品应无菌。 3.9回路管若采用环氧乙烷灭菌,放置7d后,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mg/kg.. 3.10回路管气流阻力应符合YY0461-2003中4.5.2条的要求。 4.5.2 按附录A以制造厂标称的额定流量[见7.2d)和7.3 d)]对备用的呼吸管路试验时,压力增量不应超过0.2KPa。 3.11回路管平滑端的轴向尺寸应符合YY0461-2003中4.6.1.1的要求。 4.6.1.1呼吸管路[见图1a)]不包括4.6.1.2中规定的那些管路,对于预期与22 mm 外圆锥接头锁连的呼吸 管路,其平滑端的轴向长度(l1),应不小于21 mm;对于预期与15 mm 外圆锥接头锁连的呼吸管路,其平滑端的轴向长度(l1),应不小于14 mm; 3.12回路管弯曲气流阻力增加应符合YY0461-2003中4.8的要求 产品性能:1、氧浓度:≥90%(V/V),水分含量:≤-43℃(露点法),二氧化碳含量:≤100×10-6(V/V),一氧化碳含量:≤5×10-6(V/V),无气味,固体物质含量:≤1mg/m3,2、制氧机开机5min,氧浓度应≥90%,流量误差:±10%,3、报警:50%≤氧浓度<82%,绿灯和黄灯同时亮;氧浓度<50%时,制氧机停止工作,红灯亮、蜂鸣器报警,显示屏显示“LO”,系统循环压力<80±20KPa,制氧机停止工作红灯亮,蜂鸣器报警,显示屏显示“LP”,系统循环压力>200±20KPa,制氧机
使用方法 主要用于麻醉机和呼吸机上,将麻醉机和呼吸机输出的气体输送到气管插管或麻醉面罩,也可将气管插管呼出的气体输送到麻醉机或呼吸机进行再循环或排出。请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该产品 。

1. 使用时,请将印有商标的一面朝向您;

2. 把提手向前方推倒,解除上盖的密封锁定,打开盖子;

3. 向内桶左面的过滤加湿仓和右面的反应仓加清水至水位线;

4. 向内桶右面的反应仓加入制氧剂,先放A剂,后放B剂;

5. 盖好上盖(导管插孔在左面),把提手扳回正上方锁紧;

6. 插好导管和鼻塞,开始吸氧,由观察窗看到供氧情况;

7. 气泡消失,表示供氧完毕,打开上盖,取出内桶,倒出残液,冲洗干净收存。

产品特点 1和表A.1的量规进行型式检验时,非金属材料圆锥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非金属材料圆锥接头应符合图1和表1的尺寸要求。尺寸A、B和F允许与示值有所不同。 b) 当接头用图A.1和表A.1所示相应的塞规或环规检验时,应对15mm接头施加(35±3.5)N的轴向力,对22mm和30mm接头施加(50±5)N的轴向力,保持该力的同时,旋转接头20°其头端应处于量规的最小与最大直径之间的台阶上。试验过程中,接头与量规应保持在(20±3)℃。 注:由塑料材料(如聚酰胺、聚丙烯酰胺、聚碳酸酯、聚砜等)制造而成的接头,其物理特性可能有较大差异,所以认为 对其尺寸进行规定不具可操作性,基于此才用量规进行检测;不具可操作性考虑还出于,诸如材料的冷塑加工、热不稳定性、物理特性的改变、与溶剂接触等。 3.5回路管各组件间的连接牢固、可靠,应能承受50N的纵向拉力。 3.6回路管应能承受20Kpa的压力,不应有泄漏现象。 3.7回路管外观应平整光洁、软硬适中,不应有飞边、污渍、杂质、扭结、吸瘪等现象。 3.8无菌: 3.8.1出厂检验:经一确认的灭菌工艺灭菌后,生物指示剂应无菌(参照GB18279-2000《医疗器械 环氧乙烷灭菌确认和常规控制》)。 3.8.2型式试验、周期检验:产品应无菌。 3.9回路管若采用环氧乙烷灭菌,放置7d后,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mg/kg.. 3.10回路管气流阻力应符合YY0461-2003中4.5.2条的要求。 4.5.2 按附录A以制造厂标称的额定流量[见7.2d)和7.3 d)]对备用的呼吸管路试验时,压力增量不应超过0.2KPa。 3.11回路管平滑端的轴向尺寸应符合YY0461-2003中4.6.1.1的要求。 4.6.1.1呼吸管路[见图1a)]不包括4.6.1.2中规定的那些管路,对于预期与22 mm 外圆锥接头锁连的呼吸 管路,其平滑端的轴向长度(l1),应不小于21 mm;对于预期与15 mm 外圆锥接头锁连的呼吸管路,其平滑端的轴向长度(l1),应不小于14 mm; 3.12回路管弯曲气流阻力增加应符合YY0461-2003中4.8的要求

1. 密封圈不能丢;

2. 由于反应仓进行的是化学反应,使用过程中反应仓会出现发热现象,这属于正常情况;

3. 保持导管插孔、导管和鼻塞畅通,以免胀裂制氧器,器皿内溶液喷出;

4. 内桶左面加湿过滤仓,只能加清水,不得放入药剂;

5. 加湿仓底部有一白色软塑料隔离阀,千万不能取下或自制开孔;

6. 严禁在加湿仓投放制氧剂,以免造成制氧器损坏;

7. 制氧器使用中请注意保持直立,切勿倾斜反倒,以免器皿内溶液由导管溢出;

8. 制氧器不用时,请将仪器提手扳下,以避免上盖密封圈长期受压变形;

9. 水温影响产品供氧反应速度:水温过高时,供氧时间缩短,平均供氧量增多;水温过低时,供氧时间延长,平均供氧量减少,不宜使用热水,水温最好控制在15~25℃之间;

10. 制氧剂在干燥阴凉处存放,如果受潮、过热造成结块、涨包或超期,只是产氧量略减,仍可使用;

11. 制氧器在贮存运输中须轻拿轻放,谨防高处跌落及重压;

12. 孕妇需吸氧时请遵医嘱。

注意事项
 若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请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及时到医院就诊。

1. 密封圈不能丢;

2. 由于反应仓进行的是化学反应,使用过程中反应仓会出现发热现象,这属于正常情况;

3. 保持导管插孔、导管和鼻塞畅通,以免胀裂制氧器,器皿内溶液喷出;

4. 内桶左面加湿过滤仓,只能加清水,不得放入药剂;

5. 加湿仓底部有一白色软塑料隔离阀,千万不能取下或自制开孔;

6. 严禁在加湿仓投放制氧剂,以免造成制氧器损坏;

7. 制氧器使用中请注意保持直立,切勿倾斜反倒,以免器皿内溶液由导管溢出;

8. 制氧器不用时,请将仪器提手扳下,以避免上盖密封圈长期受压变形;

9. 水温影响产品供氧反应速度:水温过高时,供氧时间缩短,平均供氧量增多;水温过低时,供氧时间延长,平均供氧量减少,不宜使用热水,水温最好控制在15~25℃之间;

10. 制氧剂在干燥阴凉处存放,如果受潮、过热造成结块、涨包或超期,只是产氧量略减,仍可使用;

11. 制氧器在贮存运输中须轻拿轻放,谨防高处跌落及重压;

12. 孕妇需吸氧时请遵医嘱。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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