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连续监测法) |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检测试剂(胶体金法)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a)R1 40ml×4 R2 20ml×4 b)R1 80ml×2 R2 20ml×4c)R1 40ml×2 R2 20ml×2d)R1 30ml×2 R2 15ml×2e)R1 100ml×2 R2 100ml×1f)R1 60ml×2 R2 60ml×1g)R1 40ml×1 R2 20ml×1h) 400T | 卡型:1人份/袋、40人份/盒 |
产家 | 新疆卡纳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荣盛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血清中5’-核苷酸酶的含量。5’-核苷酸酶是一种催化5’-单磷酸水解生成核苷和无机磷酸盐的酶,广泛分布于人和动物的各种组织。5’-核苷酸酶是在胆盐作用下通过肝细胞膜释放而来,已被用来作为肝病诊断的标记物。血清中5’-核苷酸酶水平升高见于某些肝病,如肝内、外阻塞等。 | 该产品用于定性检测人血清、血浆标本中的HCV抗体。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检测试剂:塑料片材、包被了丙肝重组抗原的硝酸纤维素膜、包被了蛋白A-胶体金结合物的聚酯膜、滤纸、玻璃纤维、外面的塑料盒;一次性塑料吸管;缓冲液:15mM/LpH7.4的磷酸盐缓冲液;使用说明书。产品有效期:原包装应储存于4-30℃,阴凉避光干燥处,有效期24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
用途 | 该产品用于定性检测人血清、血浆标本中的HCV抗体。 | |
结构及其组成 | R1: HEPES100mmol/L HEPES 100mmol/L4-AA 2 mmol/L 5’-次黄苷单磷酸盐 10mmol/LPNP 0.1 U/ml EHSPT 2mmol/LXOD 0.2 U/ml NaN3 1g/LR2: POD 0.6 U/ml |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仅供体外诊断使用。 2.操作前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试剂盒内说明书进行试验操作。 3.避免在恶劣的环境(如含有次氯酸钠、酸碱或乙醚等腐蚀性蒸汽及灰尘的环境)条件下进行实验。 4.包被条打开后,应将剩余包被条放入封袋中密封,以免受潮。 5.微量移液器吸嘴不可混用,以免交叉污染。 6.孔内样品需震荡混合均匀,不能有气泡存在。 7.洗涤要彻底,洗液应注满每孔,但不可用水过猛,避免产生气泡。每次洗涤均应甩干孔内液体,最后应将孔内液体拍干。洗板推荐使用洗板机。 8.处理试剂和样品时需戴一次性手套,操作后应彻底洗手。所有样本及使用后的试剂盒应视为潜在的传染性物质,废弃处理时,按照当地政府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9.试剂需在有效期内使用。剩余试剂要及时密封,放置2℃~8℃条件下贮存。 10.加入发光底物后要室温避光反应,强光可能影响测定结果。 11.严格控制每步反应时间和温度,操作应紧凑。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