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加长γ-Ⅲ型股骨近端髓内钉专用工具包 | 耳用手术器械包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纸质型:1×914cm;布质型:1×50cm、1×80cm、1×100cm、2.5×40cm;透气型:1.25×914cm、2.5×914cm、5×914cm | HF201型 |
产家 | 江苏吉春医用器材有限公司 | 桐庐恒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适用于医院外科手术绊创用。 | 主要供耳科疾病的检查和治疗用。无需与内窥镜配套使用。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
用途 | ||
结构及其组成 | 医用胶带分为纸质型、布质型和透气型三种型式。纸质型胶带以纸基质一面涂上热熔粘剂,卷在PVC透明无毒管上封切而制成;布质型胶带以无纺布基质上涂上热熔粘剂,卷在PVC透明无毒管上封切而制成;透气型胶带以无纺布基质一面涂上热熔粘剂,卷在PVC透明无毒管上封切而制成。 | 器械由锤骨头钳、中耳剪、直型耳钳、上弯耳钳、短麦粒钳、蹬骨安装钳、耳用吸引管和盯聍钩等组成。器械所用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应采用医用不锈钢材料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应符合YY/T0294.1-2005标准的要求。器械外表面应光滑、圆整,杆部应平直,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痕等缺陷。其表面粗糙度Ra值为钳头和杆部应不大于0.2μm,其余部位应不大于1.6μm。耳用钳钳头、耳用剪头部须经热处理,其硬度为38HRC~48HRC。器械的各连接焊接部位应牢固可靠,不得有虚焊、脱焊或堆焊现象。耳用钳、剪头部的张开度应不小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