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诊断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肿瘤相关抗原CA15-3定量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Cancer Antigen15-3 ( CA15-3 ) Quantitative Assay Kit(Chemiluminescent Immunoassay)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96人份/盒 | 96人份 |
产家 | 北京科美东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科美东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用于定性检测人血清、血浆中的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 | 用于血清中CA15-3含量的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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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测CA15-3预包被板:包被有CA15-3抗体的微孔板;CA15-3校准品:由样品稀释液稀释的CA15-3纯品;CA15-3质控品:由样品稀释液稀释的CA15-3纯品;测CA15-3酶结合物:由磷酸盐缓冲液稀释的抗CA15-3-HRP;测CA15-3样品稀释液:含有吐温20的Tris-HCL缓冲液;浓缩洗液:含有吐温20的磷酸盐缓冲液;化学发光底物A液:含有鲁米诺Tris-HCL缓冲液;化学发光底物B液:含有过氧化氢的Tris-HCL缓冲液;说明书;封板膜。产品有效期:2-8℃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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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用于血清中CA15-3含量的测定。 | |
结构及其组成 | 重组乙型肝炎核心抗原,酶标记乙型肝炎核心抗体。产品有效期:6个月。附件:制造及检定规程;说明书;包装标签。 | CA15-3单克隆抗体。产品有效期:6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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