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予蒲 一次性使用无菌缝合换药包 | 上海医用 带线缝合针(钢丝线)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
产家 | 新乡市予蒲医用卫生材料厂 | 上海医用缝合针厂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该产品供外科门诊清创缝合换药使用。 | 本产品供缝合内脏、软硬组织、皮肤等用。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豫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2640107号 | 1.缝合针经处理,硬度应不小于520HV0.2; 2.缝合针应有良好的弹性和韧性; 3.缝合针针尖应尖锐、无弯钩; 4.三角针刃口不得有卷刃、白刃及锯齿状; 5.缝合针表面光亮、色泽均匀,针孔和针槽应光滑居中,不得有毛刺或明显歪斜现象; 6.缝合针初始污染菌数应符合GB15980中4.3.1≤100cfu/件次或重量(g)的规定。 |
用途 | 该产品供外科门诊清创缝合换药使用。 | 本产品供缝合内脏、软硬组织、皮肤等用。 |
结构及其组成 | 该产品是由橡胶检查手套、脱脂纱块、脱脂棉球、治疗巾、洞巾、缝合针线、医用无菌敷贴、塑料托盘、碘伏棉球等而成。 | 该产品是由非吸收外科缝合线与医用缝合针轧制而成,其中非吸收外科缝合线应持有医疗器械 注册证,有蚕丝,聚酯,聚酰胺,不锈钢扎丝四种材质。 |
使用方法 | 1、取出本产品,从启口处打开,取出无菌内包,放置工作台中央。 2、打开内包,戴上无菌医用手套,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使用时注意正确使用各种组件。 4、本产品使用结束后,销毁所有组件,不可重复使用。 |
本产品在遵守贮存规则的条件下,非灭菌制品使用前需经灭菌处理,灭菌方法可选用已确认的湿热灭菌或其它已确认的灭菌方法。在灭菌处理过程中应注意对缝针针尖及三角刃口(角针)的防护 |
产品特点 | 操作简单,无毒无菌 |
缝合针表面光亮、色泽均匀,针孔和针槽应光滑居中,不得有毛刺或明显歪斜现象; |
注意事项 | 1、本品经环氧乙环灭菌,使用前请注意内袋包装上灭菌指示标志。 2、本品灭菌后,在包装完好时,包内所有器件均为无毒、无菌。 3、包装破损,禁止使用。 4、本产品灭菌有效期两年,生产日期见封口处。 5、本产品仅限于一次性使用,用后销毁。 |
1.发现缝针表面有锈斑,针孔有裂纹应丢弃不得使用。 2.取出缝针后切忌碰撞针尖和三角刃口。 3.使用中发现缝针断裂,应立即取出断裂针体,严禁将断裂针体留存于人体内。 4.使用中发现缝针有断裂现象,应立即更换缝针。 5.本产品以非灭菌形式提供,从生产日期起,防锈有效期为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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