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医疗 施夹钳 | 上海 开口器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一类 |
规格型号 | ||
产家 | 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手术器械厂 | 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手术器械厂 |
适用范围 | 在直视下,供腹部外科手术用。 | 用于呼吸困难或者神志不清需洗胃等时用的撑开口腔。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主要组成部分:钳头、钳杆、手柄。产品头部采用3Cr13材料制造,其余进入人体的部件采用0Cr18Ni9材料制造。施夹钳应具有良好的夹持能力。产品头部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35HRC~45HRC。产品进入人体部分的表面粗糙度Ra值应≤0.4μm,其余部位Ra值应≤1.6μm。产品外观应整洁、圆滑,不得有锋棱、毛刺、划痕等表面缺陷。产品的电镀件应符合YY0076-1992中的Ⅳ类要求。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 | |
用途 | 在直视下,供腹部外科手术用。若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请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及时到医院就诊。 | 用于呼吸困难或者神志不清需洗胃等时用的撑开口腔。 |
结构及其组成 | 主要组成部分:钳头、钳杆、手柄。产品头部采用3Cr13材料制造,其余进入人体的部件采用0Cr18Ni9材料制造。施夹钳应具有良好的夹持能力。产品头部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35HRC~45HRC。产品进入人体部分的表面粗糙度Ra值应≤0.4μm,其余部位Ra值应≤1.6μm。产品外观应整洁、圆滑,不得有锋棱、毛刺、划痕等表面缺陷。产品的电镀件应符合YY0076-1992中的Ⅳ类要求。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 | 采用不锈钢材料应符合YZB/沪0216-05A-2009中所规定的C号钢和N号钢的要求。 |
使用方法 | 在直视下,供腹部外科手术用。请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该产品 。 |
用于呼吸困难或者神志不清需洗胃等时用的撑开口腔,请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该产品。 |
产品特点 | 主要组成部分:钳头、钳杆、手柄。产品头部采用3Cr13材料制造,其余进入人体的部件采用0Cr18Ni9材料制造。施夹钳应具有良好的夹持能力。产品头部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35HRC~45HRC。产品进入人体部分的表面粗糙度Ra值应≤0.4μm,其余部位Ra值应≤1.6μm。产品外观应整洁、圆滑,不得有锋棱、毛刺、划痕等表面缺陷。产品的电镀件应符合YY0076-1992中的Ⅳ类要求。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 | 用于呼吸困难或者神志不清需洗胃等时用的撑开口腔。 |
注意事项 | 若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请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及时到医院就诊。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