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颅骨牵引器 | 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四氢大麻酚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联合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I型(100、120、165、210、300)、II型(210、300) | 卡型:1人份/袋、20人份/盒、25人份/盒、40人份/盒、50人份/盒、100人份/盒 |
产家 | 上海精创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 北京库尔科技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供颈椎骨折脱位时作颅骨牵引用。 | 该产品用于定性检测人尿液中的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四氢大麻酚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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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
用途 | ||
结构及其组成 | 产品的各部件应有注册产品标准中规定的不锈钢原材料制成。主要技术指标:1、I型牵引器头钉的焊接应牢固,II型牵引器头钉旋入左右片的螺孔后不得有松动现象;在距离30~75mm范围内,受力时头钉不得有滑脱和变形;2、牵引器左右两侧的定位钉上下偏斜不得超过2mm;3、牵引器的焊接部位应牢固,定位螺母与螺钉配合应良好,不得有过松和卡塞现象;4、牵引器的心轴螺钉和螺杆应牢固地固定在牵引器的中心轴上,当牵引器闭合或张开时,螺钉不得跟动;。 | 吗啡-BSA、甲基安非他明-BSA、氯胺酮-BSA、四氢大麻酚酸-BSA、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BSA,羊抗鼠IgG抗体、吗啡单克隆抗体-胶体金、甲基安非他明单克隆抗体-胶体金、氯胺酮单克隆抗体-胶体金、四氢大麻酚酸单克隆抗体-胶体金、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单克隆抗体-胶体金,硝酸纤维膜。产品有效期:于2~30℃干燥阴凉处保存,不得冻存,有效期24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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