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交叉髓内钉 | 中国台湾 骨钉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见附页 | 见附页 |
产家 | 上海浦卫医疗器械厂 | 中国台湾 亚太医疗器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适用于股骨干骨折,胫骨干骨折,股骨颈骨折,股骨粗隆间骨折或合并股骨干骨折,股骨髁上骨折,股骨髁间骨折或合并股骨干骨折,肱骨干骨折内固定。 | 本产品适用于四肢骨折内固定。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本产品为骨接合用非有源外科金属植入物,由皮质骨钉(全螺纹和半螺纹)和松质骨钉(全螺纹和半螺纹)组成,均采用符合ISO5832-3中规定的钛合金材料制造,包装为非灭菌包装。 | |
用途 | 本产品适用于四肢骨折内固定。 | |
结构及其组成 | 该产品分为股骨ZJC-I、Ⅱ、Ⅲ、Ⅳ、Ⅴ、Ⅵ型号,胫骨ZJC-Ⅶ、Ⅷ、Ⅸ、Ⅹ型号,肱骨ZJC-Ⅺ、Ⅻ、ⅩⅢ、ⅩⅣ型号。其中股骨ZJC-Ⅵ型号、胫骨JZC-Ⅹ型号、肱骨ZJCⅩⅣ型号,由交锁髓内针、锁钉、内叉和盖帽组成;股骨ZJC-I、Ⅱ、Ⅲ、Ⅳ、Ⅴ型号、胫骨ZJC-Ⅶ、Ⅷ、Ⅸ型号、肱骨ZJC-Ⅺ、Ⅻ、ⅩⅢ型号由交锁髓内针、锁钉和盖帽组成。材料采用00Cr18Ni14Mo3、00Cr18Ni15Mo3N不锈钢或Ti6Al4V钛合金。 | 本产品为骨接合用非有源外科金属植入物,由皮质骨钉(全螺纹和半螺纹)和松质骨钉(全螺纹和半螺纹)组成,均采用符合ISO5832-3中规定的钛合金材料制造,包装为非灭菌包装。 |
使用方法 | 本产品适用于四肢骨折内固定。请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该产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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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 本产品为骨接合用非有源外科金属植入物,由皮质骨钉(全螺纹和半螺纹)和松质骨钉(全螺纹和半螺纹)组成,均采用符合ISO5832-3中规定的钛合金材料制造,包装为非灭菌包装。 | |
注意事项 | 若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请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及时到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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