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骨刀 | 多肿瘤标志物(女)定量检测试剂盒(蛋白芯片-化学发光法)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KC-OG-Ⅰ平型、KC-OG-Ⅱ圆型、KC-OG-Ⅲ组合型 | 48人份/试剂盒 |
产家 | 杭州汇慈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上海裕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骨刀供医疗机构骨科手术时作修正骨骼和凿切骨片用。 | 利用化学发光酶免疫法原理和蛋白芯片技术,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中7种肿瘤标志物的浓度,包括甲胎蛋白(AFP)、癌胚抗原(CEA)、CA19-9、CA125、CA15-3、SCC-ag和CYFRA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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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
用途 | ||
结构及其组成 | 骨刀采用符合GB/T1220中规定的30Cr13(旧牌号3Cr13)、32Cr13Mo(旧牌号3Cr13Mo)、40Cr13(旧牌号4Cr13)或05Cr17Ni4Cu4Nb(旧牌号0Cr17Ni4Cu4Nb)不锈钢,也可选用性能优于上述材料的材料。有柄部分采用2A12、胶木棒、POM、塑料为材料。骨刀由刃口、手柄两部分组成。按头部形状可分为直刃、半圆、前弯、左弯和右弯五种,按刃口分双斜面、单斜面两种,按手柄形状分为普通柄、六角柄、滚花柄、四方柄、圆柄五种,按手柄是否防滑分为普通柄和防滑柄两种,按骨刀表面 | 蛋白芯片、酶结合物、发光底物液A、发光底物液B、校准品系列(1-6)、质控品1和2、浓缩洗涤液。产品有效期:2-8℃保存,有效期6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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