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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料对比
器械名称 骨刀丙型肝炎病毒(HCV)基因分型测定试剂盒(荧光PCR法)
器械分类 国产器械国产器械
规格型号 KC-OG-Ⅰ平型、KC-OG-Ⅱ圆型、KC-OG-Ⅲ组合型(25人份/盒)/ (50人份/盒)
产家 杭州汇慈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上海之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骨刀供医疗机构骨科手术时作修正骨骼和凿切骨片用。该产品用于HCV RNA阳性血清或血浆中丙型肝炎病毒(HCV)Ⅰ型和非Ⅰ型进行分型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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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对比
产品说明
用途
结构及其组成 骨刀采用符合GB/T1220中规定的30Cr13(旧牌号3Cr13)、32Cr13Mo(旧牌号3Cr13Mo)、40Cr13(旧牌号4Cr13)或05Cr17Ni4Cu4Nb(旧牌号0Cr17Ni4Cu4Nb)不锈钢,也可选用性能优于上述材料的材料。有柄部分采用2A12、胶木棒、POM、塑料为材料。骨刀由刃口、手柄两部分组成。按头部形状可分为直刃、半圆、前弯、左弯和右弯五种,按刃口分双斜面、单斜面两种,按手柄形状分为普通柄、六角柄、滚花柄、四方柄、圆柄五种,按手柄是否防滑分为普通柄和防滑柄两种,按骨刀表面 产品组成: 核糖核酸抽提试剂:亲和柱、结合缓冲液、洗涤液A、洗涤液W、洗脱液、磁珠、RNA助沉剂。 PCR检测系统试剂:HCV 基因分型荧光PCR检测混合液A、HCV 基因分型荧光PCR检测混合液B、RT-PCR酶、HCV阴性对照品、HCV 基因分型阳性对照品A、HCV基因分型阳性对照品B。产品有效期:核糖核酸(RNA)抽提试剂应在≤25℃避光保存,PCR检测系统试剂应在≤-20℃低温避光保存,有效期6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使用方法
产品特点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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