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骨刀 | 开口器手术器械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KC-OG-Ⅰ平型、KC-OG-Ⅱ圆型、KC-OG-Ⅲ组合型 | S~XXL |
产家 | 杭州汇慈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杭州市桐庐江南医光总厂 |
适用范围 | 骨刀供医疗机构骨科手术时作修正骨骼和凿切骨片用。 | 供医疗单位耳鼻喉科对人体喉部进行检查和手术用。不与内窥镜配套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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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
用途 | ||
结构及其组成 | 骨刀采用符合GB/T1220中规定的30Cr13(旧牌号3Cr13)、32Cr13Mo(旧牌号3Cr13Mo)、40Cr13(旧牌号4Cr13)或05Cr17Ni4Cu4Nb(旧牌号0Cr17Ni4Cu4Nb)不锈钢,也可选用性能优于上述材料的材料。有柄部分采用2A12、胶木棒、POM、塑料为材料。骨刀由刃口、手柄两部分组成。按头部形状可分为直刃、半圆、前弯、左弯和右弯五种,按刃口分双斜面、单斜面两种,按手柄形状分为普通柄、六角柄、滚花柄、四方柄、圆柄五种,按手柄是否防滑分为普通柄和防滑柄两种,按骨刀表面 | 开口器由支架、压舌板、戴维氏开口器、四方开口器、活动开口器、手术支撑架、导光夹、喉钳、扁桃体齐切刀等组成。开口器采用不锈钢材料应符合YY/T0294.1中所规定的C号钢和N号钢的要求。开口器、手术支撑架、导光夹、喉钳、扁桃体齐切刀外表面应圆整、光滑,杆部应平直,不得有锋棱、毛刺、划痕、裂纹等缺陷;其工作表面粗糙度参数Ra之数值应不大于0.8μm,其余表面应不大于1.6μm。手术器械头部须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2HRC~52HRC。喉钳夹持力应不小于20N。手术器械的电镀件应符合YY0076所规定的IV的要求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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