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骨刀 | 活动修复体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KC-OG-Ⅰ平型、KC-OG-Ⅱ圆型、KC-OG-Ⅲ组合型 | / |
产家 | 杭州汇慈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金华市新致美义齿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骨刀供医疗机构骨科手术时作修正骨骼和凿切骨片用。 | 供修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恢复咀嚼功能和形态,增加美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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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
用途 | ||
结构及其组成 | 骨刀采用符合GB/T1220中规定的30Cr13(旧牌号3Cr13)、32Cr13Mo(旧牌号3Cr13Mo)、40Cr13(旧牌号4Cr13)或05Cr17Ni4Cu4Nb(旧牌号0Cr17Ni4Cu4Nb)不锈钢,也可选用性能优于上述材料的材料。有柄部分采用2A12、胶木棒、POM、塑料为材料。骨刀由刃口、手柄两部分组成。按头部形状可分为直刃、半圆、前弯、左弯和右弯五种,按刃口分双斜面、单斜面两种,按手柄形状分为普通柄、六角柄、滚花柄、四方柄、圆柄五种,按手柄是否防滑分为普通柄和防滑柄两种,按骨刀表面 | 产品采用具有有效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口腔科材料制作。I-1、III-1型由树脂牙和义齿基托聚合物加工而成;I-2、III-2型由树脂牙、义齿基托聚合物、钴铬钼铸造合金铸造加工而成产品的生物性能和金属元素限定指标应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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