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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料对比
器械名称 活动修复体固定修复体
器械分类 国产器械国产器械
规格型号 I型、II型I-1型、I-2型、Ⅱ-1型、Ⅱ-2型、Ⅱ-3型、Ⅱ-4型
产家 宁波市鄞州维尔达义齿制品厂宁波市鄞州维尔达义齿制品厂
适用范围 产品主要供修复牙列缺损、牙列缺失,恢复咀嚼功能和形态,增加美观用。产品主要供修复牙体缺损、牙列缺失、恢复咀嚼功能和形态,增加美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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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对比
产品说明
用途
结构及其组成 产品采用取得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主要口腔材料制成。I型由树脂牙、义齿基托聚合物、牙科用钴铬钼铸造合金加工而成,II型由树脂牙、义齿基托聚合物加工而成。修复体所用金属材料的维氏硬度应不小于150Hv。修复体所采用的合金硬度应不小于160HV;金属表面粗糙度Ra≤ 0.025um;树脂牙与基托联结应能承受15N压力不断裂;金属元素限定和生物性能指标应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产品采用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口腔材料制成。Ⅰ-1型、Ⅱ-1型采用牙用镍铬烤瓷铸造合金和瓷粉经铸造烤结而成,Ⅰ-2型、Ⅱ-2型采用牙用镍铬烤瓷铸造合金或镍基铸造合金经铸造加工而成,Ⅱ-3型是在Ⅱ-1型的基础上加造牙粉等材料(即充胶)制成,Ⅱ-4型是在Ⅱ-2型的基础上加造牙粉等材料(即充胶)制成;固定修复体表面应光滑,有光泽,无气孔,不应有锋棱、毛刺、斑痕、凹痕、裂痕、缺损等缺陷,所采用的金属合金应具有较高的强度,其硬度应不小于150HV,金属部分应高度抛光,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a≤0.025微米。急冷急热试验
使用方法
产品特点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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