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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料对比
器械名称 活动修复体固定修复体
器械分类 国产器械国产器械
规格型号 I型、II型I-1型、I-2型、II-1型、II-2型、II-3型、II-4型
产家 杭州求真齿科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求真齿科材料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活动修复体适用于修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恢复咀嚼功能和形态,增加美观用。供修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恢复咀嚼功能和形态、增加美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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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对比
产品说明
用途
结构及其组成 全口可摘义齿(I型)主要由树脂牙、义齿基托聚合物或由树脂牙、义齿基托聚合物、铸造合金等口腔材料修复加工而成。局部可摘义齿(Ⅱ型)主要由树脂牙、义齿基托聚合物、铸造合金等组成。活动修复体非网状结构区表面应抛光,有金属光泽。活动修复体中树脂牙和或充胶表面应色泽均一,无杂色和污渍。所采用的合金硬度应不小于150HV。树脂牙与其基托应联结牢固,其表面应能承受15N压力而不会出现变形、断裂。金属表面应高度抛光,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a≤0.025微米。所用原材料必须为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 I-1型、II-1型采用合金和瓷粉经铸造烤结而成。II-3型是在II-1型的基础上加造牙粉等材料(即充胶)制成。I-2型、II-2型采用合金经铸造加工而成。II-4型是在II-2型的基础上加造牙粉等材料(即充胶)制成。固定修复体表面应光滑,有光泽,无气孔;充胶表面应色泽均一,无杂色和污渍。所采用的金属合金应具有较高的强度,其硬度应不小于150HV。非烤瓷区的金属部分应高度抛光,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a≤0.025微米。急冷急热试验时,应不得出现裂痕。所用原材料必须为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
使用方法
产品特点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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