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谷氨酸脱羧酶抗体(Anti-GAD)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肿瘤相关抗原CA19-9定量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96T/盒, 48T/盒 | 96人份 |
产家 | 北京科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科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该产品用于人血清中谷氨酸脱羧酶抗体(GAD-Ab)的定量测定。 | 该产品用于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的肿瘤相关抗原15-3(CA15-3)含量。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试剂盒主要组成:1.微孔板1块(48孔 或96孔);2.样品稀释液1瓶(5ml/瓶或10ml/瓶) ;3 浓缩洗涤液1瓶(10ml/瓶或20ml/瓶);4 .酶标二抗1瓶 (5.5ml/瓶或11ml/瓶);5.底物A液1瓶(1.5ml/瓶或 3ml/瓶);6.底物B液1瓶(1.5ml/瓶或3ml/瓶);7 标准 品 0.3ml/支×6支 。产品有效期:保存于2-8℃,有效期 8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测CA15-3预包被板:包被有CA15-3抗体的微孔板;CA15-3校准品:由样品稀释液稀释的CA15-3纯品;CA15-3质控品:由样品稀释液稀释的CA15-3纯品;测CA15-3酶结合物:由磷酸盐缓冲液稀释的抗CA15-3-HRP;测CA15-3样品稀释液:含有吐温20的Tris-HCL缓冲液;浓缩洗液:含有吐温20的磷酸盐缓冲液;化学发光底物A液:含有鲁米诺Tris-HCL缓冲液;化学发光底物B液:含有过氧化氢的Tris-HCL缓冲液;说明书;封板膜。产品有效期:2-8℃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用途 | 该产品用于人血清中谷氨酸脱羧酶抗体(GAD-Ab)的定量测定。 | 该产品用于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的肿瘤相关抗原15-3(CA15-3)含量。 |
结构及其组成 | 试剂盒主要组成:1.微孔板1块(48孔 或96孔);2.样品稀释液1瓶(5ml/瓶或10ml/瓶) ;3 浓缩洗涤液1瓶(10ml/瓶或20ml/瓶);4 .酶标二抗1瓶 (5.5ml/瓶或11ml/瓶);5.底物A液1瓶(1.5ml/瓶或 3ml/瓶);6.底物B液1瓶(1.5ml/瓶或3ml/瓶);7 标准 品 0.3ml/支×6支 |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1. 试剂应按标签说明书储存,使用前恢复到室温。稀稀过后的标准品应丢弃,不可保存。 2. 实验中不用的板条应立即放回包装袋中,密封保存,以免变质。 3. 不用的其它试剂应包装好或盖好。不同批号的试剂不要混用。保质前使用。 4. 使用一次性的吸头以免交叉污染,吸取终止液和底物A、B液时,避免使用带金属部分的加样器。 5. 使用干净的塑料容器配置洗涤液。使用前充分混匀试剂盒里的各种成份及样品。 6. 洗涤酶标板时应充分拍干,不要将吸水纸直接放入酶标反应孔中吸水。 7. 底物A应挥发,避免长时间打开盖子。底物B对光敏感,避免长时间暴露于光下。避免用手接触,有毒。实验完成后应立即读取OD值。 8. 加入试剂的顺序应一致,以保证所有反应板孔温育的时间一样。 9. 按照说明书中标明的时间、加液的量及顺序进行温育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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