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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料对比
器械名称 充电式电动骨科设备腹部外科手术器械
器械分类 国产器械国产器械
规格型号 CDZ-1S~XXL
产家 嘉思特华剑医疗器材(天津)有限公司杭州市桐庐江南医光总厂
适用范围 该产品供神经外科和骨科四肢手术时钻孔用。主要供医疗单位腹部外科手术时拉高腹部组织,暴露内脏器官用。不与内窥镜配套使用。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说明书对比
产品说明 产品由升降主杆、固定夹、二叶牵拉器、三叶牵拉器、横向操纵杆等组成。手术器械采用不锈钢材料应符合YY/T0294.1中所规定的C号钢和N号钢的要求。牵拉器叶片外表面应圆整、光滑,杆部应平直,不得有锋棱、毛刺、划痕、裂纹等缺陷。其工作表面粗糙度参数Ra之数值应不大于0.8μm,其余表面应不大于1.6μm。牵拉器头部须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3HRC~48HRC。手术器械的电镀件应符合YY0076所规定的IV的要求。手术器械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经常规药物消毒后不得产生腐蚀现象。
用途 主要供医疗单位腹部外科手术时拉高腹部组织,暴露内脏器官用。不与内窥镜配套使用。
结构及其组成 该产品由主机、充电电池、器械头组成。 主机的电压DC 14.4V,功率50VA。器械头包括:颅骨钻、三爪卡头。颅骨钻应以 GB/T1220-2007规定的30Cr13不锈钢制造;三爪卡头应以GB/T1220-2007规定的20Cr13不锈钢制造。主要性能:1、设备空载转数应≥1000rpm。2、颅骨钻钻透颅骨时其安全保护装置中的离合器应能自动脱开,钻头立即停止转动。其它性能指标详见注册产品标准YZB/津1152-2012《充电式电动骨科设备》。 产品由升降主杆、固定夹、二叶牵拉器、三叶牵拉器、横向操纵杆等组成。手术器械采用不锈钢材料应符合YY/T0294.1中所规定的C号钢和N号钢的要求。牵拉器叶片外表面应圆整、光滑,杆部应平直,不得有锋棱、毛刺、划痕、裂纹等缺陷。其工作表面粗糙度参数Ra之数值应不大于0.8μm,其余表面应不大于1.6μm。牵拉器头部须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3HRC~48HRC。手术器械的电镀件应符合YY0076所规定的IV的要求。手术器械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经常规药物消毒后不得产生腐蚀现象。
使用方法
产品特点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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