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鼻窦镜成套手术器械 | 腹部外科手术器械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SD-101 | S~XXL |
产家 | 桐庐申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杭州市桐庐江南医光总厂 |
适用范围 | 产品与内窥镜配套,供鼻腔、鼻窦疾病的检查和治疗用。 | 主要供医疗单位腹部外科手术时拉高腹部组织,暴露内脏器官用。不与内窥镜配套使用。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产品由升降主杆、固定夹、二叶牵拉器、三叶牵拉器、横向操纵杆等组成。手术器械采用不锈钢材料应符合YY/T0294.1中所规定的C号钢和N号钢的要求。牵拉器叶片外表面应圆整、光滑,杆部应平直,不得有锋棱、毛刺、划痕、裂纹等缺陷。其工作表面粗糙度参数Ra之数值应不大于0.8μm,其余表面应不大于1.6μm。牵拉器头部须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3HRC~48HRC。手术器械的电镀件应符合YY0076所规定的IV的要求。手术器械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经常规药物消毒后不得产生腐蚀现象。 | |
用途 | 主要供医疗单位腹部外科手术时拉高腹部组织,暴露内脏器官用。不与内窥镜配套使用。 | |
结构及其组成 | 产品由鼻窦钳、带吸鼻窦钳、鼻咬切钳、息肉钳、锥骨器、光学钳、镰状刀、上颌窦咬骨钳、刮匙、剥离子、吸引管、剪刀、持镜器组成。上颌窦咬骨钳、鼻咬切钳、光学钳、息肉钳、剪刀、鼻窦钳、带吸鼻窦钳的头部和镰状刀、刮匙采用YY/T0294.1-2005标准中要求的C号钢制造,吸引管、锥骨器、剥离子及其余部分的零件采用YY/T0294.1-2005标准中要求的M号钢制造。产品插入人体部位的粗糙度Ra值应为≤0.4um,其余部分为≤1.6um;上颌窦咬骨钳、鼻咬切钳、息肉钳、鼻窦钳、带吸鼻窦钳的硬度应为329HV0.2― | 产品由升降主杆、固定夹、二叶牵拉器、三叶牵拉器、横向操纵杆等组成。手术器械采用不锈钢材料应符合YY/T0294.1中所规定的C号钢和N号钢的要求。牵拉器叶片外表面应圆整、光滑,杆部应平直,不得有锋棱、毛刺、划痕、裂纹等缺陷。其工作表面粗糙度参数Ra之数值应不大于0.8μm,其余表面应不大于1.6μm。牵拉器头部须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3HRC~48HRC。手术器械的电镀件应符合YY0076所规定的IV的要求。手术器械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经常规药物消毒后不得产生腐蚀现象。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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