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亮氨酰氨基肽酶检测试剂盒(连续监测法) | 糖类抗原15-3定量检测试剂盒(流式荧光发光法)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R1:4×60ml,R2:4×15ml;R1:6×40ml,R2:3×20ml;R1:2×80ml,R2:2×20ml;R1:4×50ml,R2:2×25ml;R1:1×60ml,R2:1×15ml;R1:2×60ml,R2:2×15ml;R1:2×100ml,R2:1×50ml;75ml;100ml;200ml;500ml;12×70Ts;R1:4×60ml,R2:1×60ml;R1:5×60ml,R2:5×20ml;R1:5×60ml,R2:2×50ml;R1:5×80ml,R2:5×20ml;800 | 96人份/盒 |
产家 | 浙江伊利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或尿液中亮氨酰氨基肽酶(LAP)的活性。 | 该产品用于定量检测血清中糖类抗原15-3(CA15-3)的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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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
用途 | ||
结构及其组成 | 本试剂盒由双试剂组成,试剂R1主要成份为: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100mmol/L、吐温-20 0.3%等;试剂R2主要成份为:L-亮氨酸-P-硝基苯胺7.5mmol/L、叠氮钠0.5%等; | 产品组成: 反应缓冲液(A液)、微球悬液(B液)、藻红蛋白(PE)标记二抗溶液(C液)、终止液(D液)、样本稀释液(E液)、校准品:五瓶、质控品:2瓶。产品有效期:保存于2-8℃,有效期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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