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肿瘤相关抗原CA50定量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生物医药 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试剂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96人份 | |
产家 | 北京科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该产品用于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的肿瘤相关抗原15-3(CA15-3)含量。 | 供医疗机构用于孕中期( 15 ~ 20 周)妇女血清的甲胎蛋白( AFP )和绒毛膜促性腺激素( β-hCG )的检测,与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唐氏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分析软件”配套使用,依据检测结果对其胎儿进行唐氏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的风险估算。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测CA15-3预包被板:包被有CA15-3抗体的微孔板;CA15-3校准品:由样品稀释液稀释的CA15-3纯品;CA15-3质控品:由样品稀释液稀释的CA15-3纯品;测CA15-3酶结合物:由磷酸盐缓冲液稀释的抗CA15-3-HRP;测CA15-3样品稀释液:含有吐温20的Tris-HCL缓冲液;浓缩洗液:含有吐温20的磷酸盐缓冲液;化学发光底物A液:含有鲁米诺Tris-HCL缓冲液;化学发光底物B液:含有过氧化氢的Tris-HCL缓冲液;说明书;封板膜。产品有效期:2-8℃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该产品供医疗机构用于孕中期( 15 ~ 20 周)妇女血清的甲胎蛋白( AFP )和绒毛膜促性腺激素( β-hCG )的检测,与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唐氏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分析软件”配套使用,依据检测结果对其胎儿进行唐氏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的风险估算。 |
用途 | 该产品用于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的肿瘤相关抗原15-3(CA15-3)含量。 | 供医疗机构用于孕中期( 15 ~ 20 周)妇女血清的甲胎蛋白( AFP )和绒毛膜促性腺激素( β-hCG )的检测,与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唐氏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分析软件”配套使用,依据检测结果对其胎儿进行唐氏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的风险估算。 |
结构及其组成 | 见附件。 |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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