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鼻窦内窥镜成套手术器械 | 桐庐江南 腹腔小切口成套手术器械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S~XXL | |
产家 | 杭州市桐庐江南医光总厂 | 杭州市桐庐江南医光总厂 |
适用范围 | 产品与鼻窦镜配套使用,在临床上供人体鼻窦、鼻腔、鼻咽部位进行手术用。 | 产品供腹腔外科手术用。不与内窥镜配套使用。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产品由鼻窦钳、带吸鼻窦钳、鼻咬切钳、息肉钳、锥骨器、光学钳、镰状刀、上颌窦咬骨钳、刮匙、剥离子、吸引管、剪刀、持镜器组成。上颌窦咬骨钳、鼻咬切钳、光学钳、息肉钳、剪刀、鼻窦钳、带吸鼻窦钳的头部和镰状刀、刮匙采用YY/T0294.1-2005标准中要求的C号钢制造,吸引管、锥骨器、剥离子及其余部分的零件采用YY/T0294.1-2005标准中要求的M号钢制造。产品插入人体部位的粗糙度Ra值应为≤0.4um,其余部分为≤1.6um;上颌窦咬骨钳、鼻咬切钳、息肉钳、鼻窦钳、带吸鼻窦钳的硬度应为329HV0.2―620 HV0.2,剪刀、镰状刀的硬度应为436HV0.2-599HV0.2,光学钳的硬度应为310 HV0.2-436HV0.2,刮匙的硬度应为220 HV0.2-436 HV0.2;手术器械表面应光滑,无毛刺,无脱焊,在常规条件下经药物消毒后无腐蚀。 | 产品由深部钛夹钳、取石钳、分离钳、直型剪刀、打结钳、L型拉钩、S型拉钩、半自动拉钩等组成。手术器械采用不锈钢材料应符合YY/T0294.1中所规定的C号钢和N号钢的要求。手术剪外管和拉钩的外表面应光滑,无锋棱、毛刺、划痕等表面缺陷,其表面粗糙度Ra值应≤1.6μm,手术剪工作表面≤0.4μm。手术钳、剪头部须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0HRC~48HRC。手术钳夹持力应不小于50N。拉勾应具有不小于50N的弹性拉力。手术器械的电镀件应符合YY0076所规定的IV的要求。手术器械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经常规药物消 |
用途 | 产品与鼻窦镜配套使用,在临床上供人体鼻窦、鼻腔、鼻咽部位进行手术用。 | 产品供腹腔外科手术用。不与内窥镜配套使用。 |
结构及其组成 | 产品由深部钛夹钳、取石钳、分离钳、直型剪刀、打结钳、L型拉钩、S型拉钩、半自动拉钩等组成。手术器械采用不锈钢材料应符合YY/T0294.1中所规定的C号钢和N号钢的要求。手术剪外管和拉钩的外表面应光滑,无锋棱、毛刺、划痕等表面缺陷,其表面粗糙度Ra值应≤1.6μm,手术剪工作表面≤0.4μm。手术钳、剪头部须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0HRC~48HRC。手术钳夹持力应不小于50N。拉勾应具有不小于50N的弹性拉力。手术器械的电镀件应符合YY0076所规定的IV的要求。手术器械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经常规药物消 | |
使用方法 | 产品供腹腔外科手术用。不与内窥镜配套使用。请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该产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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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 产品由深部钛夹钳、取石钳、分离钳、直型剪刀、打结钳、L型拉钩、S型拉钩、半自动拉钩等组成。手术器械采用不锈钢材料应符合YY/T0294.1中所规定的C号钢和N号钢的要求。手术剪外管和拉钩的外表面应光滑,无锋棱、毛刺、划痕等表面缺陷,其表面粗糙度Ra值应≤1.6μm,手术剪工作表面≤0.4μm。手术钳、剪头部须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0HRC~48HRC。手术钳夹持力应不小于50N。拉勾应具有不小于50N的弹性拉力。手术器械的电镀件应符合YY0076所规定的IV的要求。手术器械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经常规药物消 | |
注意事项 | 若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请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及时到医院就诊。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