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就业中心召开媒体通气会解读广州市失业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家庭医生在线 2016-07-26 09:26:37
市就业中心召开媒体通气会解读广州市失业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来源: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1日上午,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召开了“广州市失业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媒体通气会”,市就业中心主任张宝颖解读了《广州市失业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议首先向媒体介绍了该办法出台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他指出,个人档案是记载个人身份、学历、就业等情况的重要依据,涉及到劳动者入党、升学、工龄审核、办理退休等最直接、最根本的切身利益,且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和专业性。目前国家、省均未出台针对失业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政策文件,此前我市也没有形成统一的档案管理操作规范。随着本市失业人员人事档案保管数量的不断增加(近150万份),本市失业人员人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不容耽搁。今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档案局联合出台该办法,充分利用各部门的资源优势,共同推进失业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向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会议介绍了《广州市失业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主体内容。指出,该办法对失业人员人事档案的接收、转递、查阅以及借用等业务流程、档案库房建设标准和安全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有效提高了档案管理的安全性。本市户籍的劳动者办理了失业登记后,可将个人档案委托户籍所属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保管,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或到其他不具有档案管理条件的用人单位就业的,其个人档案也可继续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管。该办法的实施,对于我市规范失业人员档案管理,提升档案保管服务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此外,会议呼吁用人单位、劳动者要提高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共同努力提高失业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安全性和规范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的方式进行档案的转递,切勿将档案交给个人保管;持有个人保管档案的劳动者应尽快将人事档案提交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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