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启用网办业务专用章的函 |
各有关单位: 依照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和自助终端服务系统的建设工作部署,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自2014年起已正式启用各级社保业务经办机构网办业务专用章,包括“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办业务专用章”及各区(县级市)社保业务经办机构网办业务专用章(印章样式详见附件),主要为参保人、参保单位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办服务大厅、自助终端服务系统及社保信息系统企业版等信息化平台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时,效力等同于广州市各级社保业务经办机构业务专用章。 与此同时,加盖电子印章的输出表单在网办服务器上均有保存副本,各有关单位可按照打印材料下方备注指引,通过验证地址及授权码,验证收取表单内容及加盖印章的真伪。 专此函达。 来源: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