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性骨折病人的典型表现是伤后出现局部变形、肢体等出现异常运动、移动肢体时可听到骨擦音。此外,伤口剧痛,局部肿胀、淤血,伤后出现运动障碍。由于治疗骨折的最终目的是使受伤肢体最大限度的恢复功能,所以在治疗途中要注意保护好受伤的骨头。因此,在骨折治疗中,其复位、固定、功能锻炼这三个基本原则十分重要。
1。复位。就是将骨折后发生移位的骨折断端重新恢复正常或接近原有解剖关系,以重新恢复骨骼的支架作用。复位的方法有闭合复位和手术复位。
2。固定。在骨折复位后,因不稳定,容易发生再移位,因此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将其固定在满意的位置,使其逐渐愈合。常用的固定方法有:小夹板、石膏绷带、外固定支架、牵引制动固定等,这些固定方法称外固定。如果通过手术切开用钢板、钢针、髓内针、螺丝钉等固定,则称内固定。
3。功能锻炼。通过受伤肢体肌肉收缩,增加骨折周围组织的血液循环,促进骨折愈合,防止肌肉萎缩,通过主动或被动活动未被固定的关节,防止关节粘连、关节囊挛缩等,使受伤肢体的功能尽快恢复到骨折前的正常状态。
对于以线形为主的颅底骨折,可仅限于某一颅窝,亦可横行穿过两侧颅底或纵行贯穿颅前、中、后窝。由于骨折线常累及副鼻窦、岩骨或乳突气房,使颅腔和窦腔交通而形成隐形开放性骨折,故可引起颅内继发感染。对此不需要特殊处理,但如果伴有受力点附近的颅骨内的组织结构损伤,如血管破裂、脑或颅神经损伤,脑膜撕裂等,则需要及时处理,否则会引起并发症影响以后。
展开剩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