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疮又称褥疮、压力性溃疡,是由于患者局部组织长期受压,影响血液循环,导致局部皮肤和皮下组织发生持续缺血、缺氧、营养不良而致组织溃烂坏死。皮肤压疮在康复治疗、护理中是一个普通性的问题。临床表现为受压局部的红斑,麻木,疼痛,破溃,坏死,溃疡。部分因局部感染出现全身症状,甚至败血症。
压疮多见于昏迷,瘫痪、慢性消耗性疾患、大面积烧伤等长期卧床患者,皮损多发于骶骨、坐骨结节等骨隆突处受压部位,在这些持续受压部位出现红斑、水疱、溃疡,伴有麻木和疼痛,不难诊断。
如果创面周围伴有红、肿、热、痛局部炎症,如果还有化脓、恶臭症状者即可认定为局部感染征兆,伴发热则说明具有全身反应。
由于压疮造成皮下软组织受损,在完整的皮肤上出现紫色或者褐红色的局部变色区域,或形成充血性水疱。与邻近组织相比,该区域的组织可能会先出现疼痛,硬肿,糊状,潮湿,皮温较冷或较热等表象。深部组织损伤可能在肤色较深的个体病人较难以发现。此期也包括在灰色创面的形成的水疱,可能会发展为被一层薄的焦痂覆盖,即使接受最佳的治疗也可能快速发展成为深层组织的破溃。
创面分期的意义在于为伤口的评估提供标准,为治疗方法的选择提供依据。但是我们通常在临床上见到的创面,往往是各期并存,因此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压疮通常分为四期。I期:皮损表现为持续性红斑;II期:浅表性溃疡,表皮和/或真皮受累;III期:溃疡深及皮下脂肪;IV期:溃疡深及肌肉、骨、肌腱或关节腔。
有时压疮缺损涉及组织全层,但溃疡的创面床上实际完全被坏死组织或/和焦痂(黄色、灰色、黑色、灰绿色或棕褐色)所覆盖。除非彻底清除坏死组织或/和焦痂以暴露出创面基底部,否则无法确定溃疡的深度和分期。足跟部稳固的焦痂(干燥、附着紧密、完整无红肿或波动感)相当于机体的“机体天然的(生物学的)保护屏障”,不应该被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