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医院加强综合治疗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指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应按照要求在门诊和病房分别设置中医综合治疗区和中医综合治疗室。其中,三级中医医院中医治疗室数不低于开设病房的临床科室总数的60%,二级中医医院中医治疗室数不低于开设病房的临床科室总数的50%等。
通知还要求,各中医医疗机构的医师应掌握本专科技术和中医基本技术等。同时,应通过视频、网络、在职继续教育、进修学习等,定期参加中医基本技能、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培训,掌握中医医疗技术、中医诊疗设备和现代技术。同时,要充分发挥护理人员作用。如,在临床护理实践中,按照要求,安全、规范地实施耳穴埋豆、拔火罐、艾灸、穴位按摩等中医护理技术减轻患者的临床症状。提供个性化健康教育,切实为患者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护理服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把中医医院开展中医综合治疗工作纳入中医医院等级评审等工作中。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本辖区中医医院在中医综合治疗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与发改、社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中医综合治疗技术及项目价格机制,完善将中医综合治疗方法纳入医保的政策措施。要合理、规范开展中医综合治疗,避免各种技术和设备的盲目叠加应用,增加病人医药费用负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