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的部署,对包括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有20类药品,400多个品种、1600多个剂型规格)进行了最高限价。在公布的数据中,有700多个代表剂型规格,降幅达到15%,高价药甚至达到了20%。根据省物价局数据,补充剂型规格的价格方面,平均降价幅度为24.4%,其中就包含了487个产品。
在本次调价的药品中,包括抗生素、循环、神经、激素、消化、抗肿瘤、免疫和血液等8类化学药品,这些调价品种,大部分属于临床常用药品。国家降低这些临床常用药品的价格,最明显的效果是,有效减轻了患者负担,让“看病难”变成“不难看病,看得起病”。
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降低高价药品价格,不仅要达到减轻群众用药负担的效果,也要注重加强了对低价药品的价格扶持。例如可以对临床短缺的低价药品,根据要求适当提高价格,这样可以鼓励药厂生产供应,保证药企积极性,真正满足临床需求。
总之,对药价调整关乎民众利益,必须对考虑对策,谋利予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