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张的南方燕岭医院,在广州市范围内率先推出单病种限价服务。首批纳入单病种限价范围的6个常见病种,患者可省去数千元。院长耿仁文介绍,推行单病种限价对医院有约束,可以有效防止滥用药。
这条新生的鲶鱼,让饱尝大处方之苦的患者和公众大呼惊喜。可是能否形成“鲶鱼效应”,还有待进一步观察。目前的情况是,从2004年以来,广州、南京、河南等地多有试点,多达40多种疾病纳入名单,但结局不是无疾而终,就是名存实亡。
调查显示,单病种限价在各地引发诸多“并发症”。病人叹,“能住院就不错了,哪敢想限价手术!”即使做了,因为“打包价”不开收费清单,医保和新农合也难以报销。对医院而言,赔本买卖本就只能赚吆喝,加上很多限价不切合临床实际,出了并发症,限价手术只能鞭长莫及。
看来,这病人权利和医疗质量本来就是一对矛盾,难以调和。靠单病种限价孤军奋战,明显地力有不逮。话说回来单病种限价也不是一剂新药,为何在美欧日韩众多国家是剂推动医改的特效药,在我国倒成了不能对症的失效药?
先看看这帖进口药到底有啥秘方吧。DRGs(病种分类方案)在美国临床试验了20多年,是耶鲁大学详细测算得出的一个平均住院日和费用额度。然后,医疗费用的支付方,即保险公司,按照DRGs的标准补偿医院的各类成本。根据一个科学的系数,平均住院日和费用额度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浮动。
这味药的秘方就是,在“医院(医生)—保险—病人”之间的契约关系上辩证施治。病人找医院,医院找医疗保险公司。超标,医院亏钱;不超标,医院赚钱。节省下来的钱,医院、病人和保险公司3:3:3分帐,甚至保险部门不拿。这样不仅保障了病人权利,更有利于医患双方合理使用医疗资源,医保部门也节省了开支。
反观我们推行的单病种限价,是在“看病贵”的指责声下,病急来投医。靠南方燕岭医院这样的自发行为,没有一套相应的保险、药价管理、医疗定价、“临床路径”体系,仅仅在医院过度医疗的基础上做“加除”,离真降价还有段距离。
当然,单病种限价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但是一帖科学验证的良药。不可因为目前出现的排异反应就功亏一篑。我们该从中医那儿学学整体施治,先调理周身,再对症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