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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来源: 家庭医生在线论坛 2009/6/3 15:25:30

  本报讯 (记者 伊晓霞 实习生 边慧)很快,广州市食品生产企业内部将多出一个岗位:质量安全主任。昨日,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将于今年6月20日正式施行“广州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任制度”,有效期五年。上岗的安全主任将具备食品安全法律和食品技术相关知识,更好地监督企业的食品安全生产。    

   广州市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李红兵介绍,虽然生产者是食品安全责任第一人,但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是一项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比如,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就有19部之多。而目前很多食品生产企业的法人代表并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因此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出了不少纰漏。

    相比之前不少企业自行设立的质量负责人,增设的质量安全主任,业务水平更为专业。安全主任必须做到以下四个方面: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掌握技术性法规(如添加剂的使用)、掌握质量管理体系、了解质量监管部门的办事程序。 

    根据《广州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任制定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任暂分为三个等级,即初级I级、初级II级、中级。广州市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应聘任1名以上(含1名)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任。其中,规模以下企业或企业人数少于10人的,应至少聘任1名初级I级质量安全主任,规模以上企业且应至少聘任1名初级II级质量安全主任。但不强制执行。

    据悉,市质监局将建立质量安全主任人才库管理制度,为每位申请做安全主任的考生建立档案,记录下每次考试成绩。该资料库对企业法人开放,可供其查询,为企业寻找合格的安全主任。

(责编:张甜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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