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习惯性便秘、肝肾功能不全等患者慎用。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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