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敏体质者慎用。
(2)治疗痛经,宜在经前开始服药,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期间如出现月经量过多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咨询医生;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乱,应去医院就诊。
(4)为避免胃部不适,宜饭后服用。
(5)不宜与芒硝、玄明粉、海藻、京大戟、红大戟、莞花及藜芦同用。
(6)加适量蜂蜜调服可改善口感。
(7)忌食生冷食物
(8)患有其他疾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10)本品性状发声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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