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服用一周,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痰量多者、哮喘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或遵医嘱。【儿童用药】2岁以下儿童慎用或遵医嘱。【老年患者用药】慎用或遵医嘱。【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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