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恒春始创于清朝嘉庆五年(公元1800年),秉承“虔诚虽无人见,存心自有天知”的祖训,二百年来“次货不上柜,配方遵古法”牌匾,始终悬挂在张恒春店堂之上。存心于仁、诚信为本、尊古创新、医药并重是张恒春中医药文化的基本内涵。 从“公和兴”到“抽厘制”,倡导“富福同享”。民国初期享誉海内外,被世人誉为国药“三块半招牌”,与北京同仁堂、汉口叶开泰、杭州胡庆余堂齐名。 建国后被确定为全国重点中药厂,起草多项中成药、饮片质量标准。1991年,被国家国内贸易部评定为首批“中华老字号”。 2000年改制为芜湖张恒春药业有限公司。 目前,公司坐落于芜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04年首次通过GMP认证,2014年1月一次性通过新版GMP认证,拥有丸剂(浓缩丸、水蜜丸、水丸、糊丸)、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糖浆剂、露剂、合剂等7种剂型(含中药前处理、提取)63个品种及其生产线。 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技术中心”、 “安徽老字号”;“张恒春”、“黄山”等被认定为著名商标;公司拥有国家级新产品3项、国家发明专利6项、省级高新技术产品3项;2015年“张恒春中医药文化”被评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 张恒春现有古法传承的老药工4人,大专以上学历占员工总数41%,中药类相关专业人员79人,执业中药师27人。文史馆藏有清末、民国、解放初期的张恒春医案、老处方、古法炮制和制剂等52册。 公司旗下拥有芜湖张恒春医药有限公司、芜湖张恒春连锁大药房有限公司、芜湖恒春艾姆生草本产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芜湖张恒春参茸饮片有限公司、芜湖张恒春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芜湖张恒春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芜湖张恒春GAP种植基地、张恒春长白山梅花鹿养殖基地、张恒春长白山人参基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