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硝唑是一种常用的抗菌药物,具有多种作用,但使用时也可能出现一些副作用。作用包括抗厌氧菌感染、治疗肠道和肠外阿米巴病等。副作用有胃肠道反应、神经系统症状、过敏反应等。 1.作用: 抗厌氧菌感染:可用于治疗腹腔、盆腔、口腔等部位的厌氧菌感染。 治疗肠道和肠外阿米巴病:对阿米巴滋养体有杀灭作用。 治疗滴虫感染:是治疗阴道滴虫病的常用药物。 与其他药物联合应用:在治疗幽门螺杆菌感染时,常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 预防术后感染:某些手术前使用,可预防厌氧菌引起的感染。 2.副作用: 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部不适等。 神经系统症状:头痛、眩晕、感觉异常等。 过敏反应:皮肤瘙痒、皮疹、荨麻疹等。 其他:可能引起白细胞减少、口腔金属味等。 使用甲硝唑应严格遵循医嘱,用药期间注意观察自身症状。如出现严重不适,应及时就医。
具广谱抗厌氧菌和抗原虫的作用,临床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厌氧菌引起的感染,如呼吸道、消化道、腹腔及盆腔感染,皮肤软组织、骨和骨关节等部位的感染以及脆弱拟杆菌引起的心内膜炎、脑脓肿、败血症及脑膜炎等,此外还广泛应用于预防和治疗口腔厌氧菌感染。 以消化道反应最为常见,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部绞痛,一般不影响治疗;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眩晕,偶有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多发性神经炎等,大剂量可致抽搐。少数病例发生等麻疹、潮红、瘙痒、膀胱炎、排尿困难、口中金属味及白细胞减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你好!春节快乐! 我摘了一些资料,请参考.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和血液病者亦禁用。 (2)原有肝脏疾患者,剂量应减少。出现运动失调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 (1)孕妇:药物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动物实验发现腹腔内给药对胎仔具毒性,而口服给药并无毒性。本品对胎儿的影响尚无足够和严密的对照研究,因此孕妇只有具明确指证时才选用本品。 (2)本品在乳汁中的浓度与血中浓度相似。乳母是否停药或中断授乳取决于用药的必要性。若必须用药,应中断授乳。 (3)年人用本品时药动学有所改变,因此需监测血药浓度。 (4)对本品和其他咪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应禁用。 (5)本品为硝咪唑类药物,血液恶液质者应慎用。 动物实验中有致癌、致畸胎、致突变作用。 哺乳期妇女、妊娠3个月内的孕妇、有中枢神经系统病变和血病患者禁用。 有肝脏病者剂量宜减少。 (1)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 (2)肝功能严重损害者本品代谢缓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积蓄,应予减量,且应作血药浓度监测。 (3)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的患者,本品可经胃液持续清除,引起血药浓度下降。无尿患者血透时,本品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给药剂量不必减量。 (4)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念珠菌的药物。 (5)可引起轻度粒细胞减少,用药前后需检查血象。 (6)药物不应与含铝的针头和套管接触,静滴速度宜馒,并避免与其他药物一起滴注。 治疗滴虫病时需每日更换衣裤,免致重复感染,配偶也应同时接受治疗。采用阴道给药时,可能使并存的念珠菌病恶化。 不良反应: 15—30%病例出现不良反应,以消化道反应最为常见,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部绞痛,一般不影响治疗;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眩晕,偶有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多发性神经炎等,大剂量可致抽搐。少数病例发生等麻疹、潮红、瘙痒、膀胱炎、排尿困难、口中金属味及白细胞减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1)静脉给药的不良反应。最严重的为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程用药时,周围神经病变持续。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①胃肠道症状,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口腔金属味;②可逆性粒细胞减少;③红斑疹、荨麻疹;④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⑤局部反应如血栓性静脉炎;⑥其他有发热、尿色发黑,可能为本品代谢物所致,似无临床意义。 (2)口服时的不良反应。①肠胃道症状,如恶心、厌食、呕吐、腹泻、中上腹不适、腹部痉挛、便秘。②口腔:偶有口腔明显金属异味、舌苔厚、舌炎和胃炎,可能与念珠菌急剧增长有关。③血液系统:可逆性粒细胞和红细胞减少。④心血管:心电图T波平坦。⑤中枢神经系统:癫痫、周围神经病变、眩晕、共济失调、精神错乱、易兴奋、抑郁、乏力和失眠。⑥过敏、荨麻疹、红斑疹、潮红、鼻充血、阴道或外阴干燥、发热。⑦泌尿系:排尿困难、膀胱炎、多尿、尿失禁、黑尿。⑧其他:阴道霉菌过长、性欲减退、直肠炎、关节痛似血清病。应用本品时若饮酒,可出现腹部不适、恶心、呕吐、潮红、头痛、酒味改变;罕见胰腺炎,停药后即消退;节段性回肠炎患者大剂量长程用药,其胃肠道癌肿、乳房癌的发病率增高,原因不明。 (3)逾量表现:有报道口服本品27mg/kg,每日3次,共20天;或首剂75mg/kg,继以7.5mg/kg维持,未见不良反应。意外顿服15g,出现恶心、呕吐和共济失调。恶性肿瘤患者用本品作为放射致敏剂,隔日给药6一10.4g,5—7天后出现癫痫、周围神经病变等神经毒性反应。 可引起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胀,腹泻.个别病例头痛,失眠,皮疹,白细胞减少,麻木,感觉异常,运动障碍,共济失调,情绪失常.可引起过敏性暂时近视,剥脱性皮炎. 15%~30%的病例可出现不良反应,以消化道反应最为常见,如恶心、呕吐、口腔金属味、舌炎、口腔炎、腹痛、腹泻等,一般不影响治疗。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眩晕,偶有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多发性神经炎、皮疹及白细胞减少,均属可逆性的,停药后自行消失。约25%用此药患者对酒精发生有双硫仑样反应。 [心血管系统]注射此药患者,6%可发生血栓形成性静脉炎。 [呼吸系统]首次报道此药可致肺炎,1例有花粉过敏史并口服避孕药多年,患复发性阴道炎,用此药治疗当天即发生高热、咳嗽、结膜炎及周身斑丘疹,胸部X线检查示肺浸润及双侧胸腔积液。 [神经系统]一般剂量可引起头痛、头晕、共济失调、抑郁、甚至癫痫样发作但罕见。大剂量或治疗时间长可发生严重的中枢神经系统毒性作用,如惊厥、共济失调及意识错乱,偶尔出现末梢感觉神经病变。静脉用药可发生头痛、发热、头晕及虚脱。 [消化系统]可发生食欲不振、口有金属味、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症状的严重性大多与剂量有关。 [泌尿系统]可出现尿道不适及黑色尿。 [造血系统]可有轻度的白细胞及中性细胞减少,1例用药1周后有骨髓受抑制现象;1例发生粒细胞减少,停药3天后有改善;2例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 [皮肤]此药可致瘙痒及皮疹。1例发生固定性药疹及玫瑰糠疹样皮疹。1例首次服0.4g,服后40分钟感全身皮肤瘙痒,继而面颈、躯干及四肢出现大小不等淡红色丘疹,搔之迅速融合成片。 相互作用: 可减缓口服抗血凝药(如华法林等)的代谢,而加强其作用,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与土霉素合用可干扰甲硝唑清除阴道滴虫的作用。 抑制乙醛脱氢酶,因而可加强乙醇的作用,导致双硫醒反应。在用药期间和停药后1周内,禁用含乙醇饮料或药品。饮酒后可能出现腹痛、呕吐、头痛等症状。 (1)本品能加强华法林和其他口服抗凝药的作用,引起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2)同时应用苯妥英、苯巴比妥等诱导肝微粒体酶的药物,可加速本品排泄,使血药浓度下降;而苯妥英的排泄减慢。 (3)同时应用西咪替丁等减弱肝微物体酶活性的药物,可减缓药物的清除,延长本品的半衰期。 (4)同时应用本品和双硫仑的患者若饮酒可出现精神症状,故二周内使用双硫仑者不应再用本品。 本品能致使华法林的t1/2延长而加强其疗效。用药期间应忌酒,否则,可发生戒酒硫样作用,表现为颜面潮红、脉博加快、呼吸困难、斑疹,继之面色苍白、低血压、心律不齐等。
问题分析:静脉给药的不良反应。最严重的为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程用药时,周围神经病变持续。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①胃肠道症状,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口腔金属味;②可逆性粒细胞减少;③红斑疹、荨麻疹;④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⑤局部反应如血栓性静脉炎;⑥其他有发热、尿色发黑,可能为本品代谢物所致,似无临床意义。意见建议:停药以后自行恢复,所以不用太担心。经肝代谢,肝功能不足者药物可蓄积,应酌情减量;
硫磺在熏蒸过程中会与氧结合,产生二氧化硫,二氧化硫是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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