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瘤患者放化疗半年后不建议要孩子。这涉及到患者身体恢复情况、放化疗副作用、药物残留、遗传风险以及后续治疗需求等。 1.身体恢复:放化疗对身体损伤较大,半年时间可能不足以让身体机能完全恢复到适合孕育的状态。 2.放化疗副作用:如骨髓抑制,可能导致贫血、白细胞减少等,影响胎儿发育。 3.药物残留:部分化疗药物在体内残留时间较长,可能对生殖细胞产生损害。 4.遗传风险:淋巴瘤本身可能存在遗传倾向,患病期间生育增加遗传给下一代的风险。 5.后续治疗需求:部分患者可能还需要进一步治疗,如维持治疗或复查,怀孕可能影响治疗进程。 综上所述,淋巴瘤患者放化疗半年后要孩子存在诸多风险,建议在医生的全面评估和指导下,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做出明智的决策。

这个临床表现首先应该排除肿瘤复发。建议到当地三甲医院血液科进行复查,如果是复发,还是应该继续化疗,结合中医治疗,健脾益气,补血养阴,可以降低化疗的副作用,提高疗效。

淋巴瘤在采取化疗治疗时,很多患者会出现一些局部的反应,这是因为这种治疗方式会令大多数患者出现不同程度的骨髓抑制情况,主要表现为白细胞尤其是粒细胞减少,严重时血小板、红细胞、血红蛋白均可降低,同时一些患者还会有疲乏无力、抵抗力下降、易感染、发热、出血等表现。在淋巴瘤的治疗中,服用现代中药人参皂苷Rh2(护命素),可以起到减毒增效的作用,手术、放化疗以后利用人参皂苷Rh2(人体最佳吸收含量为16.2%)胶囊也能起到一定的预防复发和转移的作用。``

你好,从病人的情况来看,患有淋巴瘤,经常放化疗后病情稳定,这时出现腹泻的症状,经常输液效果不理想,那这时可考虑在结合上中医来治疗也比较好。中药比较平和,没有副作用,病人一般都是可以接受的,而且病人一般通过服用中药大多数都可以做到减轻痛苦,提高生存质量的.像病人有腹泻的症状都是可以通过中医的辨症施治来进行对症用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