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超是一种常见的医学检查手段,但在我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是被严格禁止的。B 超主要用于评估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包括胎儿的大小、胎位、胎盘位置、羊水情况等。胎儿性别鉴定并非 B 超检查的常规目的。 1. 法律规定:我国法律明确禁止任何单位、个人组织介绍或者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这是为了保障人口性别比例的平衡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2. 医学目的:B 超在产检中的主要作用是监测胎儿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发育异常、畸形等问题,以便采取相应的医疗措施。 3. 伦理道德:尊重每一个生命的诞生,无论性别,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体现。 4. 检查重点:医生在进行 B 超检查时,关注的是胎儿的器官发育是否正常、有无先天性疾病等,而非胎儿性别。 5. 错误观念:摒弃重男轻女的陈旧思想,生男生女都一样,关键是要孕育健康的宝宝。 总之,B 超是保障母婴健康的重要工具,而非用于满足非医学需求的胎儿性别鉴定。我们应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关注胎儿的健康成长。
核磁共振运用到产前检查,还是一项比较新的辅助检查手段。假如胎儿有中枢神经、泌尿系统...
李志华 副主任医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产前诊断是指在胎儿出生之前应用各种先进的检测手段,如影像学,生物化学,细胞遗传学及...
张帝开 主任医师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1. 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
2. 生育过染色体异常儿的孕妇。
陈敏 副主任医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产前诊断主要是了解胎儿肢体和内脏发展有没有缺陷,是否正常。透过不同检查,可以知道胎...
陈敏 副主任医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很多临床医学研究已证实体外头位转移是一个很安全的方法。转头后最常见的问题是胎儿心跳...
陈敏 副主任医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其实怀双胞胎会比怀单胞胎更好生,因为单个胎儿的个子小,更容易生产,但是,因为第二个...
李映桃 主任医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