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患有癫痫的孕妇来说,影响胎儿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癫痫发作,另一个是抗癫痫药物,这是患有癫痫的女性想要生育时必须考虑的现实问题。有些患癫痫的母亲只考虑吃药对孩子不好,而盲目减药、停药,而导致频繁的癫痫强直阵挛性发作,反而对胎儿造成了更大的伤害。
大部分抗癫痫药物(如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钠、扑米酮、三甲双酮等)相关的新生儿畸形的临床表现主要有:
1、颅面部畸形,其主要特征为鼻梁塌陷、短鼻和鼻孔前倾、上唇拉长,唇腭裂较少。
2、指(趾)端发育不全。主要表现为指(趾)远端僵硬呈锥状。皮肤纹路呈弓状和指(趾)较正常人为短。指甲发育不良等。
3、先天性心脏缺陷、头畸形、发育迟缓、神经管缺陷、新生儿镇静、药物依赖等仅与某些或个别抗癫痫药物在孕期的使用相关。
4、新生儿出血与具有酶诱导作用的抗癫痫药相关。
以上致畸效应在胎儿出生时大多可以发现。但某些抗癫痫药物给胎儿带来的影响在其青少年期或成人后才显现出来。比如抗癫痫药物可影响成人后的生殖功能,引起隐睾症和成年女性的月经失调;还可导致行为异常或认知功能方而的障碍。
按FDA颁布的药物对妊娠危险性分级,传统的抗癫痫药中除乙琥胺为C类(可使动物致畸)外,其余均为D类(对胎儿有危害)。癫痫妇女在妊娠初12周服用抗癫痫药致畸率高,联合用药较单药治疗致畸率高。近10年来,不断有新的抗癫痫药物上市,如拉莫三嗪、托吡酯、奥卡西平、左乙拉西坦等。拉莫三嗪、托吡酯、奥卡西平、左乙拉西坦对妊娠的危险性等级均属于C级,氨己烯酸因为不属于FDA批准的药物,所以未进行妊娠危险性分级。抗癫痫药物致畸作用机制:致叶酸缺乏阻断离子通道,致神经元退行性变。
药物的致畸作用固然存在,但在医生的指导之下,可以通过调整药物的种类和剂量而避免抗癫痫药物的致畸作用。如癫痫妇女在怀孕前、孕期应合理使用抗癫痫药,以减少胎儿流产率、死产率和活产儿的畸形率。癫痫妇女在妊娠期间不宜贸然停止正在使用的抗癫痫药,因为停药可能引起癫痫发作,癫痫发作可能给胎儿带来更大的风险。孕期应避免服用过量的抗藏痫药,最好采用单药物治疗。补充叶酸和维生素K、各种氨基酸,做好产前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