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病通常需要使用外用药进行治疗,常见剂型有软膏、喷雾剂、酊剂等。由于外用药不需口服的特点,部分人误以为外用药安全性高、可以随意使用,甚至滥用。实际上使用外用药用于皮肤病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否则不但病情得不到缓解,还可能带来更加严重的危害。
皮肤外用药的使用原则:
1、选对药物剂型。急性炎症皮损,仅有潮红、肿胀、斑丘疹而无糜烂时,选用粉剂或洗剂;有水泡、糜烂、渗出时,选用溶液湿敷;有糜烂但渗出不多时,用糊剂。亚急性炎症皮损渗出不多,可选用油剂或糊剂;如无糜烂宜用乳剂或糊剂。慢性炎症皮损可选用乳剂、软膏、糊剂或硬膏。如无皮疹仅有瘙痒,选用醑剂或酊剂,也可选用乳剂。
2、在皮肤病的急性期,出现严重皮损的情况下,不宜使用具有刺激性的药物。在涂抹药物时要注意不能用力摩擦,以免刺激伤口,对伤口造成再次伤害。
3、有些皮肤病常见皮损合并发感染,此时应该以控制感染为首要任务,然后再治疗皮肤病。并且要注意,炎症期不能使用刺激性的外用药,以免刺激患处,加重感染。
4、在使用外用药时,一般从低浓度开始,并且小面积使用。使用时要密切关注病情的发展,若果出现过敏或者其它不良反应要及时停药。对于表皮剥脱或有溃破的皮损,药物比较容易被吸收,因此,药量不宜过大,并且用药后要注意局部及全身反应。
5、对刺激性较强、浓度较高的药物使用时应随时观察,特别是易于吸收水杨酸、皮质类固醇激素类的制剂,用于皮肤损害面积较大,应从低浓度开始,逐渐增加药物浓度。如有不良反应,立刻停药,使用药效平和的药物。
6、若果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使用药物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是否含有引起该患者过敏反应的成分。由于婴幼儿、女性面部皮肤娇嫩,对药物比较敏感,用药后也容易被吸收,因此要选用刺激性小的药物,并且使用时用药浓度不宜过高。面部及暴露部位不使用引起色素沉着的药物,以免影响美观。
以上就是有关皮肤外用药的使用原则的相关介绍,建议患者出现皮肤病后,先就医确诊再对症用药,避免误用药品加重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