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驱动轮椅的能力
(1)完全不能操纵轮椅者:上肢肌力完全丧失者,智力障碍严重者
(2)只有一侧上肢可用者:多发性神经炎、累及一侧上肢功能的脊髓型小儿麻痹症等。
(3)单手、单脚可以用时使用:脑血管意外、脑外伤所致偏瘫。
2。移乘轮椅的能力
(1)双上肢肌力弱,虽能驱动轮椅,但转移困难者,可考虑选用装卸式扶手
(2)脚踏板要用外开式这样可以接近床或椅子方便转移。
3。根据患者的姿势和肢体
(1)髋关机伸展为孪缩:因类风关、外伤,麻痹等原因,髋关机呈伸展位孪缩时,应用靠背为可调式,是髋关机角度保持坐位。
(2)膝关节屈曲功能障碍:处方中应为可升降的可调节式。
(3)两下肢完全瘫患者:两脚易向脚踏板后防滑脱,所以下肢要有腿托带或足部要有足跟套、
(4)下肢截肢者:因下肢截肢市区重要而是身体中心后移,所以在上坡、快速启动时会产生向后翻到的情形,要选择大轮轴靠后的轮椅。
4。根据用途和场所
(1)体育运动的轮椅应该选用无扶手和制动器的轮椅
(2)城市里用轮椅应该前脚轮5英寸,轮胎实心的。大轮为冲气或实心的。
(3)农村用轮椅前脚至少8英寸,冲气的。大轮充气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