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肇清深化社保经办服务合作

家庭医生在线 2016-01-05 14:32:12
广佛肇清深化社保经办服务合作
 
来源: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月30日,在广州市、佛山市、肇庆市、清远市四市人社局的指导下,广佛肇清四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共同签订了《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合作协议》。

  该协议的签订是贯彻落实《广佛肇经济圈发展规划(2010年-2020年)》、《广州—清远对口帮扶总体工作方案(2013-2020年)》和广佛肇经济圈市长联席会议精神,为适应经济发展人才流动需要,依托全省信息化平台推动公共服务全面对接,推动区域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加强广佛肇经济圈社保服务资源共享,积极探索四市社保服务合作的创新尝试。

  近年来,广佛肇清四市积极探索社保经办服务合作,2011年广佛肇共同签署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合作协议;2015年,广清两市先行试点,实现两地社保关系无障碍转移,众多参保人受惠,得到广泛好评。本次合作从原来两地点对点的模式,拓展形成以共同协商、共同分享、共同提升为原则的四市社保经办服务合作圈。

  该协议提倡“协作,便民,共享,提升”,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建立四市社保协办服务合作圈;建立社会保险待遇风险防控机制;建立“题库共筹、师资共建、学员共训、案例共商、经验共享”经办人员培训发展模式;建立共同提升队伍素质的培训机制。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四市实现流动就业参保人的社保关系无障碍转移,可在转入地或转出地任何一方直接申请办理转移。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四市建立起常态化社会保险风险防控联系和交流平台,有效预防社会保险欺诈案件及重复领取待遇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完整和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四市建立起定期交流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培训合作机制,有利于经办机构及时沟通协调、共享先进经验。

  广佛肇清四市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深入合作,实现参保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为全省区域间社保服务合作提供创新经验。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保服务体系,提升社保经办效能、保障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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