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度我市职称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

家庭医生在线 2015-07-06 09:25:43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度我市职称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办:

  现将2014年度我市职称工作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4年职称工作主要情况及成效

  (一)认真部署,顺利完成年度职称工作。印发了《关于2013年度我市职称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穗人社通报〔2014〕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21号),总结2013年度职称工作主要情况及成效,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部署开展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2014年全市65个高、中级评委会(不含25个中小学教师系列评委会)中53个评委会全部按期开评和完成评审工作;另外12个评委会因高校职称制度改革、无人申报或少人申报委托省评委会评审等原因未开评。

  2014年通过评审和考核认定方式,全市共有16169人获得专业技术资格:高级992人,中级4133人,初级11044人(未含送省评审数据)。其中,申报高级资格1704人,经评审通过992人,通过率为58.23%;申报中级资格3636人,经评审通过2537人,通过率为69.78%。今年投诉举报量较往年大幅降低,共受理2件投诉、举报信(现正核实办理中)。

  安全顺利完成职称考试工作。2014年全年共组织各类职称政策性考试46项,报名考试人数达到21.1万人次,核发证书约5万本。

  (二)积极筹备,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一是根据省人社厅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调整设置14个统一的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并完成评委会评委库的调整归并工作。二是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设计《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据此修改完善职称业务系统中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申报功能模块。三是研究拟定《广州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和省人社厅、教育厅审批同意。目前,我局会同市教育局正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三)加强培训,做好对评委办的管理和指导工作。一是通过优化评委库入库委员结构,提升评委素质,加强我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织建设。全年共调整36个评委会,完成1390名评委的出库入库工作,其中入库1178人,出库212人。目前,我市评委库入库委员总量约1.4万人,为我市职称评审工作提供了充分的人才保障。二是加强职称政策和业务培训,针对不同对象,培训内容各有侧重,全年共组织开展9期集中培训,并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送教上门培训,参训人数达2000余人。三是学习借鉴外省市同行职称评审社会化工作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探索职称评审职能向行业及社会组织转移,已将我市工艺美术专业中、初级评委会转移至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管理。四是经省人社厅同意,在我市设立知识产权专业高、中级评委会。

   (四)提高效率,不断优化职称评审工作机制。一是修改完善“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语音短信抽库平台,并针对出现的问题,面向评委办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抽库平台操作培训,全市所有高、中级评委会均通过系统语音短信抽库平台匿名抽取评委,并由系统直接通知评委参评,提高了评委会抽库工作效率。二是为加强职称管理,优化评审程序,提高评审工作效率,继续鼓励和支持评委会积极探索开展无纸化评审,共13个评委会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完成材料申报、单位审核、评委会评审及核准发证等流程,全程实现无纸化。三是为保证评后材料审核工作的公开高效,加强评委会之间的监督交流,继续推行由近年来职称工作开展较好的区(县)人社局职称综合管理部门、市直主管单位和高、中级评委办组成审核小组开展评后材料审核的工作方式,建立相对固定的评后材料审核小组成员库,并进行上岗培训。共组织开展7场评后材料审核小组会议,顺利完成我市评后材料审核工作。

  (五)强化责任追究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一是为确保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范有序,按照省市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实行法人单位、主管部门、职称管理部门及评委办逐级审核、报送,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材料,坚持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强化社会监督,规范评前评后双公示,严格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省市职称评审工作政策,落实好“评前公示”、评审通过人员“评后公示”的双公示制度。三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档案核查机制,将在职称申报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通过“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记录在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并自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定。通过多措并举,申报人弄虚作假情况基本得到杜绝,2014年未发现弄虚作假情况。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在肯定2014年度我市职称工作取得较大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职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在今年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核材料把关不严。少数用人单位、评委办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不够细致严谨,以致出现了少量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也通过了审核关。在评后材料审核中,发现共有19人因不符合申报条件,其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予核准发证;另外,还有4人正在调查核实中。

  (二)材料报送不规范。一是个别单位对材料报送程序重视不够,在受理和审核材料时没有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和政策规定。如仍有个别单位将未经评前审核的申报破格评审材料直接送评委会,而评委会也予以受理并提交评审。二是个别评委办对系统上报送的材料和纸质评审表格填报的完整性、规范性把关不严,造成评后材料审核时出现申报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三)系统操作不规范。一是部分申报人对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要求不重视,以致未能规范地在系统上填报材料,甚至漏填漏报材料,造成评后材料审核时申报评审材料不过关。二是个别评委办对系统培训不重视,在进行评委会抽库等工作时不能规范操作系统,以致影响评委会开评。

  (四)评审通过率悬殊较大。2014年,在我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评委会未开评的情况下,我市高级评委会平均通过率为58.23%,中级评委会平均通过率为69.78%。各个评委会评审通过率悬殊较大,有7个评委会评审通过率超过75%。

  (五)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在2014年职称评审工作中,经法人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层层把关,评后审核中未发现申报人弄虚作假情况。但在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中发现1名申报人员提供虚假社保证明材料,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不予确认其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并自下年度起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2014年,我市查处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违纪人员共170人,其中:“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57人;“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7人;“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1人;“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105人(替考违纪46人,使用通讯工具违纪57人,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1人,代替他人参加考试1人)。

  三、2015年职称工作改进措施

  (一)严把材料审核关。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评委办要严格按照省市职称政策和评审工作要求,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认真把关。凡涉及审核人、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对未按程序报送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和评审,若违规报送或受理,即使评审通过也不予核准发证,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加强职称工作诚信体系建设。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职称工作,强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诚信意识,要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档案,将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和职称考试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通过“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记录在案,并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处理。

  (三)适度从严控制评审通过率。评审通过率是衡量评审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按照省关于适度从严控制评审通过率的要求,为提高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质量,评委会要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评价标准和我市2015年评审工作要求,从严控制各高、中级评委会的评审通过率,尤其要控制好高级评委会的评审通过率。对通过率过高的评委会,将予以通报。

   (四)加强对职称工作部门的管理。一是评委办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职称政策和评审工作要求,向有关单位和申报人做好职称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二是各单位、评委办要加强对职称工作人员的管理,强化责任追究,把关好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每个环节,避免因工作失误而给申报人带来不利影响。三是加大职称工作人员的政策学习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提高职称工作者的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四是要深入基层,做好职称申报的政策宣传和咨询解答工作,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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