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进广州市政务服务平台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接入工作的通知》(穗政务办〔2011〕28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服务网上办理信息发布指南试行稿的通知》(穗科信字〔2010〕202号)精神。去年3月,我局网上办事大厅业已上线,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备案的工作可实现网上办理,经过一年来的试运行,目前此项备案工作具备全程网上办理条件。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规范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备案的办事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网上备案工作
(一)自2015年2月1日起,参加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在办理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备案时,请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申请。
具体办法: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gzlss.hrssgz.gov.cn/Index.shtml,点击“单位办事”,在“按业务分类”中点击“退休管理人员”,在“服务事项”的“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备案”中点击“网上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二)申请单位需在线录入移交的退休人员详细信息,选择移交复函类型,填妥签订的移交协议书情况人数,完善企业联系人信息等。
(三)网上备案系统出具的《广州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XXXX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复函》电子版效力等同于纸质复函。
(四)2015年2月1日起不再受理纸质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申请的备案。
二、网上办理系统已实现自动核定申请单位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无需人工核定。自2015年2月1日起,本市各区、县级市退管机构在接收企业移交退休人员情况时,不需递交纸质《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审批表》或《个人医疗保险缴费历史汇总表》。
三、区属企业申请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备案仍按原渠道办理。请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抓紧推进相关网办工作。
文章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