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要涉及面部护理、减肥、按摩等领域,问题主要包括美容院使用的产品质量低劣、部分美容院或整形美容机构采用虚假的广告词,片面夸大美容产品或美容服务的效果,隐瞒美容产品的副作用;存在强制消费现象、以“打折”或“免费美容”诱导消费者,在服务过程中变相强制消费、某些商家不兑现服务卡或会员制的某些承诺,或突然“人间蒸发”、美容院超范围经营等。
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进行相关美容消费时,首先要选择具有营业资质的、具有一定规模、卫生条件好的店铺进行消费,还要看店内服务项目是否有明码标价、服务人员是否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和健康证上岗服务。在进行消费前,消费者一定要与美容师进行充分沟通,选择适合自己的项目和产品。应选择明码标价的项目,如果进行大额消费,必要时应事先与经营者进行书面约定。
“初次进行某些皮肤美容的消费者在接受服务前一定要做皮肤过敏测试。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美容院不允许开展医学美容项目,因此消费者应拒绝美容院提供的打针、服药等服务项目”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称,该人士还提醒,任何美容护肤产品,无论是进口还是国产在外包装上都应有中文标识,对没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和不具备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产品,均属不合格产品,消费者有权拒绝使用。
市消委会表示,消费者在消费过后应保留消费凭证和票据,如果出现过敏及身体不适症状,以及所做服务不能达到原先经营者宣传的效果,应及时维权。而使用预付卡消费时,要适度消费。应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科学理性购买、充值预付式消费卡,每次充值金额也不宜过多;谨慎选择预付额度过高、服务周期过长的预付式消费,以免因使用时间过长,遭遇商家因经营不善倒闭、逃逸等不确定情况,造成个人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