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环保部门、高校、辐射环境监督站和市疾控中心的专家们就公众所普遍关心的“变电站是否有辐射”、“电磁场是否会使人体致癌”、“变电站为何要建在市中心”等问题一一作了说明和解答。
变电站不能产生有效电磁辐射
“电磁辐射”如今已经被部分人视为现代社会的无形杀手,成为阻止变电站建设的主要因素。东方网记者以“变电站电磁辐射”为关键词在网上进行搜索,共找到273万个相关信息,其中多是围绕“变电站有无电磁辐射?”与“是否对人体有害”。
对此,我国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法规标准审查委员会”电磁专业组成员、华北电力大学崔翔教授认为这种理解是“学术上的失误”。据介绍,就工程技术而言,辐射分为粒子辐射和电磁辐射,后者是指以电磁波的方式传递能量的物理现象,包括工频(50Hz工频,即在每秒钟内电压电流的小大和方向变化50次,属于极低频范围)、射频(104Hz无线电波)、微波、红外线、可见光、紫外线等。变电站和输电线路产生仅50Hz、相对独立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波长需要6000千米,极不容易传播。在近场区不能形成波状行进,就不能有效形成“电磁辐射”。
专家表示,输变电工程产生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的频率为50赫兹,属于极低频电磁场。WHO认为低于国际导则限值的情况下,不具有有害健康影响。而我国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的公众曝露限值标准,低于或等同于国际标准。
国内标准高于国际
“关于现行的输变电工程有效的环境评价标准,我我国国内标准比国际标准更加严格”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高级工程师、资深环保专家朱重德介绍,我国的相关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比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ICNIRP)的规定更严格。我国推荐4千伏/米作为居民区工频电场评价标准,而国际标准为5千伏/米;100微特作为公众全天辐射时的磁感应强度评价标准。
朱重德强调,不同电压等级的电力设施采用同一标准,即便变电站电压等级高、输电线路多,评价标准仍是一样的,限值并不会改变。他同时指出,电力设施建设中常见采用地下变电站和架空线路入地,主要目的是要与城市景观协调以及解决土地资源紧缺的需要,而不是解决工频电场、磁场曝露问题。
据悉,根据本市已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行的某500千伏变电站实际测量结果,变电站及周围各环境敏感点工频电场强度值在0.104V/m~7.943V/m范围,各监测点工频磁感应强度在0.034~0.352T,均远低于安全标准限值,符合上述标准。因此,只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建设的电力设施,环境保护措施是有效、可靠的,对市民健康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更多癌症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