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适合受孕?
1.用避孕药期间不宜妊娠。
2.停用避孕药后不宜立即受孕。
3.早产、流产及葡萄胎后不能立即妊娠。早产和流产后至少应间隔半年再妊娠。葡萄胎清宫后2年追踪无并发绒癌可考虑妊娠。
4.饮酒后不宜受孕。
5.在受到严重的精神创伤、过度悲伤、抑郁等不良情绪下不宜妊娠。
6.患病期间及大病初愈期仍在服药期间不宜妊娠。
7.环境污染因素排除前不宜妊娠。
8.生殖道感染或性病未治疗前不宜妊娠。
9.严重的泌尿系感染未愈或治愈后初期。
10.酗酒、中毒后,吸毒期间或戒毒后期。
11.患有全身急、慢性疾病,如肝炎、甲状腺机能亢进、高热等。
12.过度精神紧张、高度的工作压力情况下暂缓怀孕。
13.患有性病或性传播疾病未愈或治愈后初期。
在此,九种不宜受孕的情况。
1)正在患病,或病后初愈,身体尚未恢复时,不宜受孕。 2)男方超过55岁或女方或过35岁不宜怀孕。超过以上年龄生育的子女,畸形及低能儿的发生率将显著提高。选择最佳的受孕年龄和时间
3)精神不舒畅时不宜受孕。
4)疲劳过度时不宜受孕。特别是新婚夫妇在旅行过程中,应该加强避孕措施。
5)患慢性病服药期间不宜受孕。
6)大量吸烟后不宜受孕。
7)饮酒后不宜受孕。因酒精可损害生殖细胞,导致胎儿畸形或低能。
8)放射治疗或接触有害物质后不宜受孕。
9)初冬至初春不宜受孕。因早孕阶段最怕病毒性感染,一旦孕妇罹患,畸胎率显著增高,而冬春是病毒感染的多发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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