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寒之证不宜单独应用。反藜芦。 1.《本草经集注》:"恶石斛、芒硝。畏消石、鳖甲、小蓟。反藜芦。" 2.《本草衍义》:"血虚寒人,禁此一物。古人有言曰,减芍药以避中寒,诚不可忽。" 3.《本草经疏》:"白芍药酸寒,凡中寒腹痛,中寒作泄,腹中冷痛,肠胃中觉冷等证忌之。" 4.《本草正》:"若脾气寒而痞满难化者忌用。" 5.《药品化义》:"疹子忌之。" 6.《得配本草》:"脾气虚寒、下痢纯血、产后三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