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禁用。1.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2.本品宜饭前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