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痰火积热或阴虚火旺者忌服。 1.《干金·食治》:不可多食,动痰饮,令人恶心,吐水吐食。 2. 汪颖《食物本草》:多食生痰,动肾火。 3.《本草经疏》:肺家有痰热,命门火炽,阴虚吐衄等证皆不得施。 4.《得配本草》:泄泻不已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