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
功效主治:用于18岁以上,孕龄24~33周,胎儿心率正常的孕妇,在其规则性宫缩达每30分钟4次以上,每次持续至少30秒,并伴宫颈扩张1~3cm(初产妇0~3cm)、宫颈消失50%以上的时候,推迟其即将出现的早产。
用法用量:初始剂量为6.75mg,采用本品7.5mg/ml注射液注射给药;紧接着用本品7.5mg/ml浓缩持续3小时大剂量(每分钟300μg)输注;然后以本品7.5mg/ml浓缩液低剂量(每分钟100μg)输注,最多达45小时。持续治疗应不超过48小时。整个疗程中,总剂量不宜超过330mg。 治疗应在确诊早产后尽快开始。宫缩持续存在时,应考虑替换疗法。
化学成分:醋酸阿托西班
性状: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药理作用:本品为一合成多肽,是子宫内及蜕膜、胎膜上受体的环状肽催产素竞争性拮抗剂。出现早产征兆的孕妇以每分钟300μg输注本品6~12小时.输注开始后10分钟内,宫缩即明显减少,子宫很快得到舒缓。1小时内达稳态血药浓度(平均为442±73μg/ml)。本品输注后可剂量相关性地抑制宫缩,并使环状肽催产素介导的前列腺素分泌减少。 在孕妇中,本品血浆蛋白结合率为46%~48%,可透过胎盘,以每分钟300μg输注后,健康孕妇的胎儿和其母体的血药浓度之比为0.12。
药物相互作用:尚不明确。
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0%)为恶心。常见的(发生率为1%~10%)有头痛、头晕、潮红、呕吐、心悸亢进、低血压、注射部位反应和高血糖症。少见的(发生率为0.1%~1%)有发烧、失眠、瘙痒和出疹。
禁忌症: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本品禁用于下列孕妇:孕龄少于24周或超过33周者,孕龄超过30周胎膜早破者,宫内胎儿生长迟缓和胎儿心率异常者,产前子宫出血须立即分娩者,子痫和重度先兆子痫须分娩者,宫内胎儿死亡者,宫内感染可疑者,前置胎盘者,胎盘分离者,继续怀孕对母亲或胎儿有危险者,已知对本品的活性成分或辅料过敏者。 当无法排除胎膜早破的病人使用时,应该衡量延迟分娩的益处与潜在的绒膜羊膜炎的危险。本品用于多胎妊娠或孕龄在24~27周的疗效尚未确定。 给药时应监督宫缩和胎儿心率,应考虑到出现持续宫缩的情况,并应监测产后失血。 过量使用的病例较少,亦未见异常症状的报道。
贮藏方法:贮存于2-8℃,避光。贮存在原装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