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阿洛西林钠
功效主治:敏感的革兰阴性菌及阳性菌所致的各种感染,以及绿脓杆菌感染,包括败血症、脑膜炎、心内膜炎、化脓性胸膜炎、腹膜炎、以及下呼吸道、胃肠道、胆道、肾及输尿管、骨及软组织和生殖器官感染、妇科、产科感染、外耳炎、烧伤、皮肤及手术感染
用法用量:静注或静滴:2~4g/次,用输液溶解和稀释,每4小时1次。静注宜缓慢(5分钟以上)。成人4-6克/日,重症可增至10-16克/日,分2-4次静滴,儿童75毫克/公斤体重/日,分2-4次静滴,婴儿100毫克/公斤体重/日,分2-4次静滴。 阿洛西林钠注射剂轻度感染(如无合并症的尿道炎等):每日100-125mg/kg,成人可按每次2g,每6小时一次。中度感染:每日150—200mg/kg,成人可按每次3g,每6小时一次。重度感染:每日225—300mg/kg,成人可按每次3g,每4小时一次或每次4g,每6
化学成分:阿洛西林钠。
性状:该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疏松块状物;无臭,味微苦,有引湿性。
药理作用:本品为半合成青霉素,对革兰阳性菌和阴性菌及铜绿假单胞菌均有良好的抗菌作用。与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奈替米星合用时可产生协同作用。
药物相互作用:1.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等抗生素和磺胺药等抑菌剂可干扰本品的杀菌活性,不宜与本品合用,尤其是在治疗脑膜炎或急需杀菌剂的严重感染时。 2.丙磺舒、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磺胺药可减少本品自肾脏排泄,因此与本品合用时使其血药浓度增高,排泄时间延长,毒性也可能增加。 3.本品与重金属,特别是铜、锌和汞呈配伍禁忌,因后者可破坏其氧化噻唑环。由锌化合物制造的橡皮管或瓶塞也可影响其活力。呈酸性的葡萄糖注射液或四环素注射液皆可破坏其活性。也可为氧化剂、还原剂或羟基化合物灭活。 4.本品静脉输液加入头孢噻吩、林可
不良反应:①该品可致过敏性休克,用药前应作过敏试验。②可出现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胀、腹泻、食欲不振等,口服给药时较常见。其他尚有静脉炎。大剂量应用可出现神经系统反应,如抽搐、痉挛、神志不清。个别人氨基转移酶升高。③尚可见药、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少数人可发生白色念珠菌继发感染。
禁忌症: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1.用药前须做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者禁用。 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抗生素也过敏。也可能对青霉胺或头孢菌素类过敏。 3.肾功能减退患者应适当降低用量。 4.下列情况应慎用: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5.对诊断的干扰: (1)用药期间,以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时可出现假阳性,用葡萄糖酶法者则不受影响; (2)大剂量注射给药可出现高钠血症; (3)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6.应用大剂量时应定期检测血清钠。 7.静脉滴注时注意速度不宜太快
贮藏方法:密封防潮、避光、30℃下密闭保存。,在干燥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