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醋丙氢可的松乳膏
功效主治:肾上腺皮质激素类皮肤科用药,对不同严重程度的各种皮肤病患者,疗效都明显优于醋酸氢可的松。
用法用量:本药霜剂涂于患处,一日1-3次,待症状改善后,改为一日1次或者一周2-3次。
化学成分:醋丙氢可的松
性状:白色膏剂。
药理作用: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尚不明确。
不良反应:1.不良反应与疗程、剂量、用药种类、用法及给药途径等有密切关系,但应用生理剂量替代治疗时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2.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本类药物,可引起医源性库欣综合征,表现为满月脸、向心性肥胖、紫纹、出血倾向、痤疮、糖尿病倾向(血糖升高)、高血压、骨质疏松或骨折(包括脊椎压缩性骨折、长骨病理性骨折)等。还可见血钙、血钾降低、广泛小动脉粥样硬化、下肢浮肿、创口愈合不良、月经紊乱、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儿童生长发育受抑制以及精神症状(如欣快感、激动、不安、谵妄、定向力障碍等)等。其它不良反应还包括肌无力、肌萎缩、胃肠道
禁忌症:(1)对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2)下列疾病患者一般不宜使用:严重的精神病(过去或现在)和癫痫、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新近胃肠吻合手术、骨折、创伤修复期、角膜溃疡、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高血压、糖尿病、孕妇、未能控制的感染(如水痘、麻疹、真菌感染)、较重的骨质疏松等。(3)以下患者应避免使用:动脉粥样硬化、心力衰竭或慢性营养不良。
注意事项:1.交叉过敏对其它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也可能对本药过敏。 2.禁忌症(1)对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2)下列疾病患者一般不宜使用:严重的精神病(过去或现在)和癫痫、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新近胃肠吻合手术、骨折、创伤修复期、角膜溃疡、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高血压、糖尿病、孕妇、未能控制的感染(如水痘、麻疹、真菌感染)、较重的骨质疏松等。(3)以下患者应避免使用:动脉粥样硬化、心力衰竭或慢性营养不良。 3.慎用(1)心脏病患者。(2)憩室炎患者。(3)情绪不稳定和有精神病倾向患者。(4)肝功能不全。(5)眼单纯疱疹。(6)高脂蛋白血症。(7)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此时糖皮质激素作用增强)。(8)重症肌无力。(9)骨质疏松。(10)胃溃疡、胃炎或食管炎等。(11)肾功能损害或结石。(12)结核病患者。(13)全身性真菌感染。(14)青光眼。 4.药物对儿童的影响(1)小儿如长期使用本药及其它糖皮质激素,需十分慎重,因糖皮质激素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2)儿童或青少年长期使用本药及其它糖皮质激素必须密切观察,因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后,患儿发生骨质疏松症、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青光眼、白内障的危险性增加。(3)儿童使用本药及其它糖皮质激素药的剂量除了一般的按年龄或体重而定外,更应当按疾病的严重程度和患儿对治疗的反应而定。对于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患儿的治疗,其用量应根据体表面积而定,如果按体重而定,则易发生过量,尤其是婴幼儿和矮小或肥胖的患儿。 5.药物对老人的影响老年患者用本药及其它糖皮质激素易发生高血压和骨质疏松,更年期后的女性发生骨质疏松的可能性更大。 6.药物对妊娠的影响本药及其它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透过胎盘。动物实验证实孕期给药可增加胚胎腭裂、胎盘功能不全、自发性流产和胎儿宫内生长发育迟缓的发生率。人类使用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轻或死胎的发生率。孕妇不宜使用。美国药品和食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D级。 7.药物对哺乳的影响糖皮质激素的生理剂量或低药理剂量对婴儿一般无不良影响,但哺乳妇女如接受药理性大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则不应哺乳,因为糖皮质激素可由乳汁中分泌,可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如抑制生长及肾上腺皮质功能等)。 8.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1)长期大剂量使用可使皮肤试验结果呈假阴性,如结核菌素试验、组织胞质菌素试验和过敏反应皮试(如青霉素皮试)等。(2)可使甲状腺☆131☆I摄取率下降,减弱促甲状腺素(TSH)对促甲状腺素释放素(TRH)刺激的反应,使TRH兴奋试验结果呈假阳性,干扰促性腺素释放激素(LHRH)兴奋试验的结果。(3)使放射性核素脑和骨显像减弱或稀疏。 9.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1)血糖、尿糖或糖耐量试验,尤其糖尿病患者或有患糖尿病倾向者。(2)小儿应定期监测生长和发育情况。(3)眼科检查,注意白内障、青光眼或眼部感染的发生。(4)血电解质和大便隐血。(5)血压和骨密度检查(尤其老年人)。
贮藏方法:遮光,在凉暗处保存。